榔頭命案 ~~~  時間 84 年 4 月 筆者之父~~死於兇殺

   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二十日晚上九點五分,對我而言是一生無法忘記的夢饜。


    我在南投竹山出外景錄影已經是第八天了,再過兩天,所有的內容將在兩天後全程錄完,就在今天八十四年四月二十日晚上九點五分,我的行動電話忽然響起,一陣不祥的感覺不由然的自心底快速竄起,接通後,電話的另一端傳來的是母親的聲音,聲音平靜且規律的問我說:小妹,你什麼時後出差回家啊?工作會很多嗎?我一時意會不出母親的話語中含括些什麼意思,我已經在出差前告知過母親了,為何特意來電再一次的詢問呢?此時我不想多做猜測,隨口問母親說:有什麼天大的事情需要我提早回家嗎?還是你太想念我了?故意的撒嬌將母親的情緒鼓動至嚎啕大哭,我緊張的問說:怎麼回事,媽您別嚇我,怎麼了!十分緊張的我靜靜的等待母親的回答。


    過一會的時間,母親稍微平靜的說:如果對你的工作沒有太大影響的話,你馬上回台北吧!你爸爸被殺死在士林中正路的辦公室,他死了啦!我為之驚訝的重複問母親:是不是離家多年的爸爸回來找她的麻煩或是吵架了?她不再多說了,這絕對不是母親生氣所說的話。於是匆忙掛上電話後向台北的上司打了一通電話,告知長官說我家人發生這樣的事情,希望他能盡速派人接替我的工作得以讓我盡快趕回台北家中幫忙處理瞭解事情狀況。就這樣連夜自己開著車子自竹山狂飆回台北,一路上車子出奇的少,我一路想著這幾天自己和家人發生的徵兆,大哥一家人小孩高燒不癒,母親大嫂直犯女人病,弟弟則上吐下瀉看了許多醫生都未見成效,而自己竟是在拍攝的過程中,遭到不明物將腳血管割斷了,害的工作同仁連忙將我送醫縫合,這一切的一切似乎是死去已多日的父親來告知我們的前兆吧!


    終於在當夜十二點四十分回到台北父親死亡的地點,我停好車子後就看見母親和哥哥弟弟在案發現場的一樓等我,母親一見到我後不禁放聲大哭,當時我只想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不久派出所的警員來到現場並同葬儀社的人一起到命案的樓層去拜祭父親,一進屋內,一陣惡臭撲鼻而來,母親與弟弟都不敢靠近父親發臭長蛆的屍體旁,葬儀社的人也一再的勸慰我們別太過傷心,為了不要過多的傷痛就在父親的腳後焚香祭拜就好了,但是,我與大哥都想知道父親的死因是由何種凶器所致,提起勇氣走近父親的身旁仔細的觀看一番,但是,盡入眼際的是一大灘又一大灘凝結變成深咖啡色的血漬,牆上,天花板到地板處處看見一大片的血跡噴灑,進身想看清楚父親的最後容顏卻是叫我畢生難忘的傷痛,潰爛的臉孔鄧大暴凸的雙眼,蛆蟲在父親的臉上竄爬,脫皮水腫變色發爛發臭的身軀,叫我百般心痛,雖然有八年未見父親的面,縱使他有天大的錯遺棄母親和我們,但是罪不足死啊!我心在狂喊,到底誰與他結下如此深仇大恨,非將他致死不可。

 

    等待又等待,等待到天明後,士林分局的偵查員才帶著惺忪的睡眼來到命案現場,東拍照西拍照,不知道是否照出個什麼端倪來,現場的蒐證指紋採樣似乎對於這個偵查員來說,都是一件相當重的粗活一般。我一再詢問偵查員為何昨夜不過來查看同時報請檢察官相驗呢?此話一出所得到的回答竟是對我的職業及經歷赤之以鼻的嘲諷,你們一般人怎麼可以指使我們警察做什麼,而且命案現場早到晚到又有什麼差別?反正屍體不會跑啊!小姐你要節哀順變,不要因為你的傷痛而影響了你的理智好不好。工作多年一直為警察說話的我竟然被當場狠狠挨了一記悶棍,我想,也罷,除了等候還是等候,這時的我並不覺得當一名記者是一件可以讓我事事順遂的好工作。身為一名受害者家屬,我們並不要求特權也不要求可憐,要求的只是協助與幫忙,死者已矣,能否還給死者一份公道除了附有執行公權力的警察外還有誰呢?

 

    直到中午時分,士林地院來了一位侯檢察官帶著書記官和法醫,他的出現恍如讓我們見到一份光明的曙光般,到了命案的現場,檢察官簡單的詢問了一下,家屬來了嗎?我們一同應聲,後,法醫讓葬儀社的人翻動了父親的屍體,屍水從旁緩緩溼透父親死亡時所穿的衣服,法醫檢視著父親的屍體命人將父親的衣物、鞋子自身上剪開褪去,看著父親潰爛發腫發臭的身體,我的心中像似滴血般的痛,法醫檢視著父親身體的外傷,頭上的破洞,一個兩個三個…...沒停過的數著,光是肉眼就能看出傷口何其之深,由此可以想像出當時父親是多麼疼痛的掙扎而死去。檢察官勘查著現場的斑斑血跡,噴灑著滿屋內的牆上、床上、天花板至地板,有些凌亂的屋內一時間也無法確定是有多少外力侵入,於是檢察官為求謹慎,同時也要求了刑大鑑識組來鑑識勘驗現場,當刑大鑑識組技正謝松善先生領著多位鑑識員來到時,隨即封鎖整個現場逐一採樣蒐證。看著鑑識員將銀粉(將此粉擦拭在平面或光面的物體時會使指紋或紋路呈現)擦拭在玻璃窗週遭,門上的龍頭把手,桌面等,為的是能尋找出部分可能是兇嫌遺留下來的蛛絲馬跡,他們仔細的搜尋著。直到傍晚五點多時,檢察官才准予移動屍體至殯儀館冰存,並同時開出死亡證明書,在五天後解剖父親遺體以進一步瞭解死亡真正原因。


    這五天對家人而言是忙碌的,因為法醫的初步鑑定父親死亡有四天了,而中國人的習俗是必須給亡者舉辦超渡、迎靈接魂、頭七等,因為是枉死的更需要其他一些儀式,中國人也深信亡者會在頭七那天回來探視家人,也許是我們都想知道一些答案吧!我和大哥不約而同在頭七的當夜一起來到第一殯儀館為父親守靈祭拜,希望多年未見的父親能在今晚顯靈,告訴我們到底是誰如此的狠心將他殺害。父親一生都十分樂觀開朗,絕對不會為任何事情來想不開,而且父親生前的身體十分硬朗健康,因為他十分愛美和保健自己的身體,認識他的人都說父親是個樂天的好好先生,他的學生也對他十分敬重和稱讚。而父親唯一的錯是遺棄了愛他的妻子和子女,但是他罪不及死是誰和他結下如此的深仇大恨,非將父親置於死地不可,而且死狀十分淒慘。其現場的狀況實在不堪回首。

 

    直到接近父親解剖的前一天,我應用了部分的私權請求檢察官,可否請求法醫之神楊日松先生來勘驗父親的遺體,得到許可後的我,心中存著許多許多的感激,我只期盼能有更明確的報告。
直到解剖當日,法醫楊日松先生帶著助理來到陽明醫院的太平間,我和大哥帶著母親來到解剖室等候,原本不想讓母親來的,但是母親的堅持讓我們擔心,母親身體並不好深怕經不起太血腥的事實畫面,檢察官在開剖之前再度簡單做了大哥的筆錄後進行動刀。
警方在今天也同時做了錄影拍照存證,解剖刀從父親的身上一刀深深的劃下,由喉嚨剖至腹腔,眼前沒看見有血滲出,因為父親在死亡時就已經流乾了身上的血了,法醫楊日松讓助理將父親的內臟一一取出,他近身端詳這些發臭的臟器絲毫不見退縮,他真是讓我敬佩,將父親的胃剖開後,楊法醫檢視著胃中的內容,嘴裡輕輕的說出一句:食物已經消化了,那可以推算估計出真正死亡的時間
。檢視著父親手上的外傷,左手大拇指虎口骨頭脫臼骨折,而兩肢腋下也發現明顯的掐痕,根據當時法醫楊日松先生所推測說,兇嫌應有三人以上,接著,由楊法醫的助理將父親的頭固定後,解剖刀自父親耳朵後方右至左橫刀一剖,像是一顆西瓜般被剖開來,將父親的頭皮由後向前拉開,頭皮蓋住了父親的五官,但是看見的卻是父親遭榔頭重擊後所留下來的大洞,前後加起來經楊日松法醫點算勘驗後,確定遭鈍器榔頭打破的共九處,致命點為右邊接近太陽穴的腦骨破裂,造成顱內大量出血而死的,聽到法醫這麼一說後,母親糊裡糊塗大聲哭了出來,驚動了所有在場的人員,接著母親不顧身旁有多具屍體砰然一聲,昏死過去,把在場的大哥跟我嚇的半死,還好樓上就是陽明醫院的急診室,於是將母親緊急送往急診,途中不停的禱告祈求,希望母親不要出事才好,母親因為聽見楊法醫說,父親是讓人很狠的敲擊腦袋而死,當然她會為那遺棄自己多年的丈夫喊冤。經過一番急救後母親的血壓由兩百控制回正常的血壓,醒後的母親淚水並沒有停過,但是母親隻字不語。

 

    很明白的,法醫楊日松開具出來的死亡解剖證明寫著,顱內大量出血係為鈍器所致,有他殺之嫌。而最後法院是將我父親一案以自殺報結。經過我多方奔忙尋求援助還是如此,其實真正的主因並不是檢察官沒有查辦,而是,當時承辦的員警沒有即時的掌控時機,直到案發的七個月後,我到士林分局刑事組尋求可有線索或進一步發展時,當時的承辦人躲著不見更甚至於檢察官要求將證物提出時,還說證物不知道擺在哪裡,我心想這樣的草菅人命實在不應該不是一名經過考試訓練的刑事偵查員所應該有的態度啊!多次尋訪不成,我心一怒直奔分局長辦公室詢問,雖然當時局長多有配合,但是沒有責任心的員警已經錯過破案的時機,以及線索的蒐證期。經過多次的開庭偵查後,父親的交往狀況在日記的記載中,我抽絲剝繭的將相關人物用筆記做好,但是,因為時間已經經過快一年,所有的可疑跡證早已煙滅一空了,要重建現場談何容易!最後由當時的檢察官以自殺終結父親死亡一案。

 

    由於不服這等結案,我再議一狀上堂,要求再次辦理父親的案件,經過分發後,由當時士林地檢檢察官孫進興接辦,對他在此我必須深深的感謝,也同時讓我恢復對司法的信心,我真的必須謝謝孫檢察官。

    當孫檢察官第一次開庭時,發現他對於父親的案件相當清楚,他一再詢問當時與父親同居的女友當天動向,前後人在何處,和什麼人在一起?這已經是案發後的一年半左右了,所有的跡證都顯示了父親同居女人有殺人動機,但是缺乏人證、物證的同時,檢方不可能恣意將她定罪,而當時的孫檢察官對於父親的日記內容也都做了筆記,相當清楚的記錄著父親的狀況,雖是如此並無法依照日記記載說誰對父親不利,便將誰抓來定罪,他查察了父親的金錢出入狀況,交友狀況,更甚至和他同居女友之間的關係以進一步釐清整件事件的始末。其實我們都知道,離案發時間越久要想破案是難上加難,更何況父親離家多年,在外的交友狀況我們並不很清楚,再者父親的同居女人能辯雌雄口才之鋒利,有誰能說無證無物之下說她是教唆殺人呢?但是往後的一年多孫進興檢察官仍然努力的偵辦,甚至多次重回現場進行多方查察、明查暗訪,我都非常感激,因為他一直都未曾放棄過。案件經過兩年了,對他偵辦的考驗相對增加許多困難,雖然案子至今已成懸案,但是我衷心的感激他不為辛勞日夜加班為我的父親要伸張公道,或許是父親的命吧!直到去年崇信佛學的孫檢察官升調花蓮地院主檢時與他曾通過一次電話,他告訴我說:曉玲,關於你父親的案件我很抱歉,沒能幫上什麼忙,我們或許都知道兇手是誰,但是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還是辦不了任何一個人,不過也或許是你父親這件案子破案的時機還未到來,也許過幾年後會由別的案件中衍生出有關你父親這件案件而破案吧!一切平心好好過自己目前的生活,我真的很抱歉,你要好好做人把福報迴向給你父親,也或許會有另一絲希望。

 

    就這一番話讓我感動至今,為此自己更認真的過生活,謝謝曾經在父親遭殺害案件中,幫助過我的人,也感謝警方的辛勞,也更希望我們的社會不要再有血腥恐怖的事件發生。


    由於當時承辦的員警不願將父親最後的現場遺容照片給我們,其中的唯一理由是偵查不公開,而且家屬不得過管偵辦內容。
如今筆者提供父親死亡後所開立的死亡證明之內容,以利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