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綜藝節目,有所謂做「效果」。

主持總是要問一些尖銳的話題玩嘉賓,失驚無神問你一個措手不及,好玩的嘉賓會即場做一場戲,目的就是引來哄堂大笑;這樣,這些「效果」鏡頭,就可以剪輯成片頭,成為該集的賣點。

遇到悶蛋到極的嘉賓又如何呢?總是答一些很「行貨」的答案:「唉,都一樣啦,我不歧視同志,但我不是……」一類很一般的答案,主持立時兩眼放出一把飛刀,像在說:「幹甚麼啦,這樣沒效果啦。」

於是,一些綜藝節目的副嘉賓或主持,立刻會出來「做效果」補鑊!例如甚麼呢?即場昏倒啦,突然露乳溝啦,胸口跌出兩個橙,諸如此類,否則誰來挺收視啊?

綜藝節目,最有效果的是「賣肉」,講講性取向,你是不是gay啦,但並不是萬試萬靈。

賣肉,不用說啦,就是找些模特來穿泳衣,走來走去,讓主持吃豆腐,但還要看賣的那舊「肉」好不好看。

Gay呢?有些藝人會認,有些會不認,但是普遍來說,還是認,而且還要惡搞gay,才有「正效果」,例如甚麼呢?瑪丹瑪斷背吻、飛輪海斷背吻、汪東城亂認gay,反正都是在做「效果」。

而且,還要是帥哥來搞gay,觀眾才有興趣看,才會有「正效果」,兩個帥哥來搞gay,比男女搞溫柔甜蜜,要勁爆很多很多,因為男女根本好平常,有甚麼勁爆呢?

假若兩個醜男來搞gay,又沒有甚麼看頭,觀眾都不會有亢奮的感覺,觀眾其實「腐」得很,帥哥明星本來就認定有點花俏,搞gay似乎很平常,再來演一齣戲,不過搞搞氣氛而矣。

不認gay的「反效果」又是如何呢?歌手黑起一張晚娘臉,說:「我不是gay!」事後被觀眾柴台,忙著出來撇清,反而觀眾已肯定不認的才是gay,而且還很虛偽,認了是gay的,反而半信半疑,還有很多無謂的遐想,他們會怎樣搞呢,真好奇啊,但偏偏他們又不會多說,害羞嘛,真是可愛!

醜男歌手又如何做「效果」呢?搞gay又沒有「正效果」,倒不如「賣辛酸」,甚麼負資產啦,出來樂壇不過為還債,喊一句媽,叫一句阿爸,又孝順又感人,真是人間慘劇,這樣又得到同情分,真是皆大歡喜!

看!「效果」就是這樣做出來,娛樂圈真真假假,誰又管你是真搞gay,還是假還債,最重要是有戲可看,show must go on,你即場做不出「效果」,還要找嘉賓來做場戲,倒不如就自編自導自演一場真人秀,省得累己累人!

不想做「效果」嗎?想要真誠嗎?為何要入娛樂圈呢?娛樂圈根本就是一個大片場,每天都在上演好戲,沒戲做,還有觀眾嗎?誰又願意聽你說沉悶,陪你一起打呵欠,倒不如關上電視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