篤子 發表於 2007-09-17 15:15:21.0   
洗門風那件事情我真覺得是台灣之恥,
男人把妻子外遇說成偷人,都不必檢討自己了。
好像皇帝不檢討自己國家出問題了,就說臣子不忠一樣。
事發之後,丈夫已經跟妻子離婚了,
而那個男子還必須跟那個丈夫和解,付和解金,
這又是什麼道理?
精神損失嗎?還是遮羞費?我不知道那個丈夫憑什麼拿錢?
而又憑什麼懲罰人家跪菜市場?
而那個男人又為什麼答應這種污辱人格的事情?
無非對方是拿刑責來威脅,(台灣經常可見的以刑法逼民事),
不合理的刑罰成為大男人的打手。
我覺得敢提出妻子外遇要精神損失賠償的男人才是最丟臉的,
被抓到外遇訴求離婚不已經是最大的懲罰了嗎?如果她還愛他的話....
居然還弄成這樣,真是非常的是非不明!

聽說還有人回家去把自家的外籍新娘拖去看,要他們引以為鑑戒,這樣更讓人痛心,
不都說夫妻男女間的關係應該成熟理性的看待嗎?合則來不合則去,離婚也不難,報復是非常下等的,是落後社會的象徵,現代台灣生活文明,但精神層次卻這麼低等,我怎能不引以為恥!!這樣子把親密伴侶當所有物管理的事情還用法律規定,是國家社會整體反智。

篤子 發表於 2007-09-19 14:59:57.0

洗門風事件是不是造假的?我想是還好。照片,事發地點、圍觀路人的採訪,還有雙方當事人的背景,後續新聞都算寫的很清楚。而且因為太匪夷所思,要造假也要極有想像力,我想一般記者不見的造的出來。

我覺得即使是現代,很多行業的人生活思想範圍都還是很狹窄,老一輩說這是乖、單純,其實...(蠢)。
雖有網路、媒體、有線電視等,但主流傳播也還是很狹窄,若您看過台灣本土劇,你會發現劇情匪夷所思,而鄉土劇又在民間有相當的收視率,是否造成影響?

我很早就沒法看台灣的電視(還有新聞),一看就會全身不舒服。寧可讀書。現在進餐館都要找沒有電視的,才能安心吃飯。
看那些電視,影像的影響太強,不是你用思考的就可以撇清,真的會把心弄壞掉。
電視或新聞經常製作不負責任內容,倫常喪亂,是非不明,容易導致人的行為錯亂。

譬如說最近好幾起父親帶著全家或小孩燒炭自殺的新聞,我就想電子媒體才該負起全責,如果不是自殺新聞影像被撲天蓋地的大肆傳播,怎麼自殺會變的如此易行?專家學者的指責是沒有用的,因為專家和這些人的距離都太遙遠了。指責的大道理和影像故事的催眠,那一個對失意人的影響直接?當然是後者。更何況專家學者高高在上的,失意人哪裡還有力氣仰望他們聆聽教誨啊。

人們太過忽略影像的制衡力和影響力,太過輕易的就讓影像入侵自己的生活,其實影像入人之深,在潛移默化之中,影響人的思緒,而且影像訴諸直觀,文字講求的邏輯思考還不容易打破影像帶來的影響。甚至文字都遺忘了,影像的記憶仍長存,在緊要關頭時,影像最先浮出。

我高中時就在時報週刊看過燒炭自殺的事情,記得那是北一女的兩名學生,但那種新聞大都在雜誌刊出,不會如此大張旗鼓的上電視。其實人生啊,誰沒有度不過難度過渡難過的關卡啊!本來自殺太痛苦又不容易,基於恐懼心理,大多數的人命還是保存了,但自從無痛苦自殺的方法被大量傳播以後,人們但凡難過就買盆炭,還連同小孩,我為那些陪同死去的小孩流淚。
網路上張貼自殺方法是要法辦的,但媒體卻可豁免,說人們有知的權利,是耍弄民意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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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最近寫的一點社會批評,不是貼在這裡,而是貼在別人的留言版。好像長久以來都是如此,批評的事情大都在別處開罵,自己這裡一片歌舞昇平。這裡即使有批評文章,也大都是先在彼處寫多了幾乎可以成文,才被轉載回來。

以前我經常在別人的版寫這種東西,但自己弄了格之後卻少寫了。這裡是沒什麼批評辯論的氣氛,大抵討論辯論總得兩個人,還得有人圍觀,才有那種慷慨激昂的氣氛,像這種小客廳,輕聲細語談點風花雪月、玩玩遊戲比較對味。

有一陣子覺得,寫這些有什麼用?不能改變什麼的.....

我在想,能批評社會算是整體機制較好的時候,批評的話總是一種指責,昂昂然高高在上,不好看又很無趣。若社評可以引起重視,表示大家還有關心的熱情和餘裕,政治社會的氣氛是自由寬容的(或說是無能的),才能容得下這些。如果有一天批評的話無法波動人們的感情,引起共鳴,大家都冷眼旁觀,那批評就會消失。

大眾的冷漠縊死批評,但人心的不平、社會的不公不義仍在,內心悲憤該怎麼辦?此時是小說戲劇上場的時候了。

前幾天在彼處和該版主聊,她說:宮部美幸的小說是一種『採訪型社會小說』,也就是小說取材自真實社會事件。很多寫作者的題材都來自報端社會新聞,我曾有個疑義,寫作者怎能汲取別人的痛苦,灌溉自己的花園?寫作者就有那種權力嗎?那是理所當然的嗎?那是否像把自己的成就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職業作家每天在報章搜尋,不就像覓食的鯊魚?

我自己每天讀報,總不會漏掉社會新聞,因為那是一篇篇真實的故事,曲折動人。但上社會版的事件都是些悲劇,我觀看別人的不幸,流下的到底是什麼眼淚?

我想,這些不幸讓我對社會有了更貼近的感覺。知道,讓我們不再活的太自我,懂得要珍惜自己的幸福,同情這些事那些人。

別人的不幸提醒我,社會公理需要維護,不能讓正義被埋沒,應該要有人出來'講,檢討一番,希望相同的事情不要再發生,那就是批評文章的本意。

但如果發現無論說什麼都無法改變了,那悲哀加上無助,還有恐懼---反射自身的命運---一起深埋,轉化,最後成了雕飾繁重的故事---以小說、戲劇的形式出現。

曾經,私人著作是作者的控訴,一種深藏的悲哀,一種壓抑的結果,無法大聲疾呼的話,引起不人們興趣的個人慘劇,大都是骯髒卑賤,缺乏上大台盤的身段,正式社交裡紳士淑女們不能提出來聊、會違背用餐禮節的那些事情。這些事即使被壓抑埋藏,總還陰魂不散、沒辦法驅走,還是要講出來才行,所以改頭換面,寫成童話、歌謠、歷史、小說....,借屍還魂。

所以一個社會,有越來越多以社會事件為題材的作品,觀眾讀者也越來越依賴,那就是一個越來越無法讓委屈直言而出的地方。小說家對社會有纖細敏感的觀察力,對人類充滿悲憫,對別人的痛苦感同身受,可以為無言無奈的人宣洩這些痛苦。

現在批評書籍的人很少談到寫作者的那份心情,只針對故事的外殼,寫作技巧等,社會上的討論則更下等,只著重在銷售量和話題性。我們這樣粗暴的對待作者。

文學等私人著作潛藏深沉的悲傷,是社會痛苦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