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勞倫斯   卜洛克』(Lawrence  Blocks)---馬修   史卡德系列

  我在網路上聽說了史卡德的傳奇,引起我強烈的好奇心。荷包很理智,但好奇有時候會殺死荷包,所一切要小心。我開始明查暗訪,先在朋友的朋友處借到兩本(《八百萬種死法》,《惡魔預知死亡記事》),轉向圖書館收集。一開始只找到《刀鋒之先》,我還憤慨不已,怎麼一整落推理小說區只有一本卜洛克的書,而且還破爛不堪!這代表什麼?半年後陸續借到《父之罪》、《到墳場的車票》、《每個人都死了》等書---難道是我內心的怨忿電波讓圖書館不堪其擾終於進書?---嘿嘿,誰說不是呢?不過就是幾本書,何必鬧的雞犬不寧?圖書館也進了『雅賊系列』,也有『睡不著的警探系列』,通通是勞倫斯的孩子們,只是這幾個我不喜歡,也就免了,只專注在史卡德,每次借到都高興的像中獎一樣。

  《父之罪》和《八百萬種死法》故事很類似,都是寫伴遊或妓女被殺的案子。後者因名句『紐約有八百萬人,就有八百萬種死法。』而得名,這一本可以說是系列裡最有名的,也是最早出中文版的。而我覺得,這一本是系列裡第一個成熟的高峰,可以作為陌生讀者的首選。因為故事類似,我認為《父之罪》可以看做是《八百萬種死法》的原型,《父之罪》是史卡德系列的第一本,於1976年出版,還很生澀。

  這年他還有另一本《在死亡之中》,這一本出現了貫穿整個系列的女主角伊蓮   馬岱,一個EQ超高,而且號稱心理健康選美第一名的紐約妓女。推理小說裡主角身邊得要有個讓他說出推理脈絡的角色,這個角色也是故事成功的關鍵,絕不能讓讀者討厭,她/他要能耐心傾聽、適當穿插幽默、引導劇情、又不能有太多意見,還要讓人印象深刻,說起來真是巧婦難為。伊蓮幹的不錯,她聰明睿智,有很好的品味,還有絕佳的理財能力,難得的又是溫柔的解語花---實在讓人無法跟妓女聯想在一起,不過她到底是什麼,作者說了算。

  另一個重要的女性,一個住格林威治的雕塑家,從第四本《黑暗之刺》((A stab in the dark)開始出現,原本經營托兒所。史卡德因追查冰錐殺人案和她見面,此時她早已不是園長,也已經離婚,是個雕塑界小有名氣的藝術家,而且是個酒鬼,跟史卡德一樣,兩人彼此相愛。她叫做珍妮絲,史卡德暱稱她珍。

  前兩位都屬於個性型美女,他生命中的女人還有另一類型---楚楚可憐的溫室之花,跟這一類談的都是禁忌戀情,唯美但沒有結果,是暴力叢林裡一抹粉紅色的裝飾。麗莎   郝士蒙出現在《惡魔預知死亡記事》這本書裡,28歲的年輕寡婦,也是他的委託人,她要他幫忙找出丈夫橫死街頭的原因。她美麗、傳統而且惹人疼惜。這一本已經是該系列發展到第十七年的作品了,所有的角色都有成長,幾個主角的互動顯現出成人世界的複雜性。剪輯一段我以前寫的該書書評---(2006-07-27 03:03:12)

  史卡德探長感情出軌,和他的委託人.....一個二十八歲、年輕、漂亮、多金、新寡的女人....這是這一集最教我記得住的情節,而我不知道該拿什麼樣的心情看這一段。書裡寫他一時意亂情迷,但最後他做出選擇~選擇了老情人伊蓮----一個符合讀者大眾期盼的結果。

        這個情節叫我想起某個愛情小說裡寫的~男人嘛,到了結婚前總是很迷惘。迷惘也可說是不甘不願的意思,所以在這迷惘的當頭,如果遇上了什麼可人的誘惑,都不算錯,只要最後迷途知返。

  通俗小說和電影裡安排這樣的情節----讓男主角享盡齊人之福,再故做姿態的懸疑緊張、內心懺悔掙扎一番,最後解決掉那個外遇對象,皆大歡喜。解決的方法是交給死神---殺死她,或是得絕症。馬修是瀟灑的離開。無論方式有多彆扭,只要解決麻煩就好了,管那個外遇對象如何,反正她又不是女主角。但我忍不住想~那個永遠等在28層樓上的女人,可別有一天開窗時往下一躍,那時會不會有人來請探長去偵查她是自殺還是他殺?

        結局是他跟伊蓮求婚說愛她,他跟伊蓮說---面對珍的死期,他最害怕的是有一天也會失去她。那是他真正感到難過的。我覺得好突兀,他說謊,他用謊言來安撫一個完全搞錯了的女人,只因為他已經決定選擇她。假如不說出口就不算說謊,寡婦的事情他不算欺騙,但珍的癌症帶給他意義卻不是這樣,掙扎在是否替她買槍幫她自殺的過程裡,他面對的其實是自己和她曾經滄海,只是當時已惘然的惆悵。如果他跟珍的愛情不免如此,那他跟伊蓮呢?他發現愛情的生命總是比人的生命還短暫,當愛情走到盡頭,到時候不免一個人孤單,又是情何以堪?更何況面臨死亡,人是如此無助,珍不就是死神活生生的展示嗎?史卡德探長驚懼於生命的脆弱,掙扎於婚姻的墓穴前,作者為他寫出這段動人內心告白---
       『當然我是害怕。我害怕在一種關係裡發生的事也會同樣發生在另一種關係裡。然後有一一天我會去取衣服,把我的鑰匙留在廚房的流理台上。我害怕那間我緊抓著不放的像陰鬱的死亡般的破旅館房間,會是我了此殘生的地方,有一天當我只有一身內衣,蜷曲在窄床的邊緣時,死神親自降臨,他們必須把我裝在屍袋裡拖出去。』

       『我害怕事情會失敗,因為這總是發生。我害怕會有可悲的結尾,因為這總是發生。而我最害怕的是,在所有可以說可以做的事都說了做了,結果都是我的錯。因為在我內心深處,在我骨血深處,我相信永遠都是我的錯。』

        這段告白深深的打動了我,因為那也正是我心深處的恐懼。教人感動的是,他在做決定前,如此害怕,一個人會因為害怕而戒慎恐懼,因而變的卑微,使得他更誠懇也更小心翼翼,否則他就坦承自己的懦弱,逃避去吧。我相信會害怕的人是謙卑的,而謙卑的人寧可失去,他不願,也不敢欺騙,我是這樣相信的,所以也相信害怕惶恐的史卡德會做出誠懇的回應。但沒想到最後他只做了正確的回應,卻不是誠實的回應。我很不喜歡這樣的結局。

  我相信人世間確實是這樣的,不能免的有無奈的欺騙和自私的設想,史卡德此時45歲,有著過人的人生經歷,很勇敢很有智慧,但那和感情智商不見的是正相關。他想逃避承諾,因為他沒把握,他失敗過,他害怕,所以逃進一個沒有壓力的新關係裡。另外,人如果曾經失敗,或受過傷害,一輩子都會難以忘記受傷的感覺,並不是那個傷口有多痛、多難以忍受,只是害怕再來一次。所以一但面臨了困難複雜的情況,在偵察中驚覺到可能受傷的危險,會自然縮回上次受傷的結痂裡。上次的傷害變成一個殼,讓自己可以隨時退回去。總之,懦弱逃避是人之常情,但作者最後卻試圖模糊焦點,來個happy ending,那他前頭寫的那段內心告白又有何用處?

  當然了,探長不需要讀者的信賴,他即使欺騙了伊蓮,也跟大家沒關係,作者怎麼安排我們怎麼看,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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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讀起這段,看的出當時我依然氣盛。史卡德偶爾和委託人上床,他不避諱受性的誘惑,還好他也從不以此自誇,所以並不惹人反感。性對他來說,經常是感傷的開頭;而認真的兩性關係,則讓愛情顯的疏離---中年愛情的困頓。

  現在我讀到《在死亡之中》,這本]1976年的作品,是該系列第一年出的,原來和可憐又可愛的年輕主婦戀愛,從這裡就已經出現了。我覺得勞倫斯還滿會描寫美女的,他寫到---

  『她穿著一件萊姆色的毛衣和一條深綠色的長褲,綠色很適合她,和她的眼睛很相稱,同時也使她散發出來的羞澀森林女神氣質更加突出,她很有吸引力,如果她不是剛哭過的話,....她雙腿交叉坐著,兩手整齊的疊放在膝上,...她雙手柔嫩,手指修長,指甲剪得短短的,沒有修過...像一對白鴿棲息在大腿上...』

  可憐的美婦講話也很惹人憐---『有時候我也想離婚,當然,我現在不能想,現在我只是在盡一個忠誠而長期忍受痛苦的妻子該盡的義務---在丈夫最需要的時候留在他身邊,...你為什麼笑?』

  史卡德說:『我用三分厭惡感換你一份義務。』.....

  女人的丈夫是史卡德此次的委託人,所以他一邊問她委託人的資料,其實看成調情也無不可:『他會不會很暴力?他打過你嗎?』

  『不,他從沒有,有時候我很怕他,但我無法解釋為什麼,他從來沒有讓我害怕的理由,我會離開任何打我的男人。』她苦笑,『至少我想我會,我也曾經以為我會離開任何除了我還有其他女人的男人。為什麼我們總是不像我們以為的那樣了解自己?馬修?』

  這本書裡有許多很有趣的男女對話,但它也是部推理小說,只是不是那麼典型,比一般推理多加了主角的掙扎,詩意的情調,少了懸疑和緊張,我想史卡德系列就從這本開始確立了可以繼續寫下去的基礎吧。

  有魅力的角色是通俗小說最重要的外表,他/她讓讀者保持閱讀的耐性。甚至到後來這些角色都和讀者建立了交情,追查兇手是附加的,和這些人聊聊才是重點。那馬修  史卡德的魅力何在?我想是他誠實而不矯情,有所堅持卻又是脆弱的。我很喜歡看他,喜歡讓他帶著去拜訪一個又一個的紐約客,得以窺進一扇又一扇對大部分人緊閉的房門,滿足好奇心。

  我本以為卜洛克書寫最好的地方在於對話,獨白更迷人。但看到雅賊系列,幾乎都是對話,我卻沒辦法看下去,那時我才明白,人物魅力和劇情張力才是讓對話迷人的重要支撐。而史卡德的戲劇張力我本以為是他的『哀傷』,現在想應該是他的『自省』和『贖罪』。幾個女性角色也寫的靈活,對話生動有趣。你看他和她們怎麼談論生活、感情、案情、人情,你會覺得很有趣。特別是當你對人物有所了解後。

  這一系列裡也有動人的男性情誼。米基   巴魯,一個愛爾蘭裔的流氓大亨,開了一家酒吧。他做生意、賺錢、殺人、在日出時穿上父親留給他的屠夫圍裙,趕到碼頭參加屠夫彌撒。史卡德幾次和他徹夜的聊,一起在哈德遜河邊迎接日出,一起去望彌撒。在《每個人都死了》這書中,兩個人為了替朋友報仇,穿山越嶺,還演出危險的爆破,這一集難得的充滿好萊塢電影的TYPE。

        說到好萊塢電影,似乎不曾見過史卡德系列的改編,大概就在於小說是比較人文氣息的,忠於人性的,不適合現在這樣重口味、講求道德教條的主流銀幕上,我反而是想到像《北非碟影》那種情調,冷漠頹靡卻深情的男主角,出軌卻又賢淑端莊的女主角,點到為止的愛情,少見流血的暴力---影像復古,對話饒舌,紳士淑女的時代。馬修?史卡德生不逢時,1976年出生時,此時《教父》已經血洗影壇,暴力美學當道,這位誓不拿槍,痛惡謀殺的退職刑警,只能待在書裡。

  也好,文字比影像容易保有詩情和趣味,《每個人都死了》是系列的最後第二本(1998年),有個場面作者花了好些筆墨,寫的真是好----馬修和米基?巴魯潛回米基的農莊,準備和等在此處的敵人對決,米基一路上叨念著農莊的家畜,顯然是極愛這個寧靜的園地,最後發現本該喧噪的豬圈、群雞竟然安安靜靜的,黑暗中死亡的氣味瀰漫,這是大開殺戒的先聲!米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一股憤恨暴戾洶湧而起。

  用雞犬的喧鬧聲表現近鄉者的心情,杜甫在《羌村》裡也有過相同的運用『雞群正亂叫,客至雞鬥爭,驅雞上樹木,始聞叩柴荊。』戰亂時最怕的是家鄉被戰火蹂躪殆盡,返鄉途中不安的杜甫,能聽到家禽喧鬧,感到莫大的安慰。小說裡巴魯原本害怕家禽會因他的出現而喧鬧,引起敵人注意,所以小心翼翼匍伏前進,但越來越靠近卻又衷心期待家禽喧鬧的歡迎,忐忑不安的心情寫的很傳神。

  痛惡謀殺的馬修和殺人不眨眼的米基巴魯,實在是強烈的反差,沒想到最後譜出了至高的同性情誼,兩人成了換帖兄弟,這種情誼連女人也羨慕,小說的目的不就是帶著讀者追求幸福嗎?現實生活中的幸福總是有瑕疵,附帶但書的,小說裡的幸福也有但書,但在苦盡甘來的安排之下,但書變的微不足道了。中年情誼比起青年時代的革命情感更屬於稀有寶物,年輕時容易搞革命轟轟烈烈,但三十歲後還有搞革命的嗎?個人營個人的生路,人生之路變的更寂寞啊。

  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小說裡和主角站同一邊的,顏色即使對比強烈也是和諧的。《A ticket to the boneyard》裡說,他和米基、伊蓮的往來,一個職業罪犯,一個是應召女,他下個註解---『這無疑凸顯出他們的重要性,更說明了我這個人的一切。』這個很有意思。而讀者與書的關係是否也如此?我不是偵探或刑警,但史卡德的脆弱、疏離和正義感,是中年的我內心某處。他無論做事說話,總是小心翼翼,謹慎低調,意在言外,保持距離,有許多衝動,但壓抑更多,這些特質都是我覺得很好的,卻難以做到的,史卡德對我的魅力在此。

  作者對於史卡德的生活描寫很多,但顯的很不實際,他的生活方式對女人或一般中年人來講是不可能的。每本書裡他把波本當茶喝,讓我懷疑他的手腳怎麼還能聽候使喚?加入戒酒協會後,又把咖啡和可樂當茶喝,書裡的每個角落仔細寫了他喚服務生又添了幾杯,我只是懷疑,他到底什麼時候喝水---吃阿斯匹靈的時候嗎?

  早餐吃一大盤培根煎蛋配咖啡、吐司令人垂涎三尺,但老是如此總有點不太對勁。他的另一個系列《殺手》出現了這樣的話---為什麼你可以在早餐時這樣吃而我卻只能吃無糖燕麥粥?----書中兩個中年人的對話。呵呵,原來中年人就要開始節食養生了,怎麼這個人還可以如此揮霍!

  有些地方更扯,譬如這本《A ticket to the boneyard》,他挨了痛揍,嚴重到內出血,而他回家居然是連泡了兩缸熱水,應該冰敷才對啊,而且他居然沒有驗傷去警察局告人家傷害,這也不合理,他不可能連常識也沒有吧。

  臉譜出版的每本卜洛克都有唐諾的前言導讀,我都會看,有時還多看兩遍,不過不是因為感覺他寫的好,而是因為搞不懂他幹麼在書前面寫這個。一直到現在,我終於改了個心態,把書和導讀拆開來讀,不把它們當同一回事,這樣感覺就順多了。我想唐諾也是在開創導讀書寫另一種風格吧。

  繼續等待圖書館進更多卜洛克。


中英文書名對照表(以個人閱讀先後次序排列)

《八百萬種死法》(Eight Million ways to die)---1982

《惡魔預知死亡記事》(the devil knows you\'re dead)---1993

《刀鋒之先》(out on the cutting edge)---1989

《父之罪》(the sins of the fathers)---1976

《到墳場的車票》(A ticket to the boneyard)---1990

《每個人都死了》(Everybody Dies )---1998

《謀殺與創造之時》(Time to murder and create)---1977

《黑暗之刺》(A stab in dark)----1981

《在死亡之中》(I the midst of death)----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