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琦珍╱台北報導】二十七歲男子林柄光去年底上網,與一名未滿十四歲少女談妥以一千五百元性交易,出門時驚覺錢不夠,突發奇想彩色影印兩張千元鈔應急,當援交費用給少女,未料三天後少女又援交被查獲,供出這段經過,士林地檢署昨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等罪將林起訴。

去年十二月底,林男上網援交,與少女約在台北士林捷運站附近旅社性交易,出門前才發現只有一千五百元,但性交易後還得付旅社費用,錢不夠,便拿著身上的千元大鈔到便利商店用彩色雷射影印機,影印兩張千元鈔應急。

警依少女供詞抓人
性交易結束後,林男怕少女發現自己用假鈔埋單,便對少女佯稱,為避免警方查獲性交易,他先用衛生紙將鈔票包住丟在地上,少女先用腳踩住,等他離去後,

少女再撿起來。林離去後心中覺得不妥,於是傳簡訊告訴少女:「我是壞人,剛剛給你的是假鈔,你不要用。」

沒想到少女沒用,也沒丟掉,三天後,少女又上網援交被警方查獲,她供出上情,並將兩張假鈔交給警方,結果林男就這樣吃上與未成年人性交罪及偽造國幣等罪。

(20085月8,《蘋果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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