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智華、楊永盛╱嘉義報導】當警察的父親竟逞獸慾,將女兒強姦!苗栗縣警局一名警員,帶著未成年女兒投宿嘉義市汽車旅館,酒後竟性侵女兒,女兒返家向母親泣訴後,母親昨即帶著女兒向警方指控丈夫的獸行,警員到案否認,說女兒在胡說八道。

尚待調查
由於事發已三天,無性侵現場,警方只好帶提告的女兒赴醫先採下體分泌物檢體,釐清是否有精液反應後再釐清案情。

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劉錫明昨晚說,被女兒指控性侵的吳姓警員,初步約談仍堅決否認,只說「喝了酒跟太太吵架而已!」因雙方說法迥異,一切靜待調查結果,暫不會將吳姓警員調職。

獨帶女兒投宿旅館
嘉義市警局後湖派出所昨指出,苗栗縣警局吳姓警員的妻子前天帶著十六歲未成年女兒報案,吳姓警員的女兒表示,二日放學後,父親即帶著她到嘉義市找阿姨,晚上約八時投宿嘉義市後湖派出所附近的麗景汽車旅館,阿姨當時和姨丈帶著酒菜到旅館和父親把酒言歡,不久後離去,不料父親酒後突然變了樣,對她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約一個小時後,阿姨又返回旅館時,她忍不住向阿姨泣訴,指控父親獸行。

警方說,當時吳女阿姨覺得事態嚴重,隨即打電話向吳女母親說明,吳妻十分震驚,女兒返家後說明事發經過,得知丈夫獸行後,怒不可遏,隨即帶著女兒南下到嘉義市向後湖派出所報案,堅持要告丈夫性侵未成年女兒。

嘉義警方接獲報案時,承辦警員十分意外,不敢相信警員會做出性侵未成年親生女兒這麼離譜的事,但告訴人是被告的妻子與女兒,憤恨難消的模樣也不像有假,依規定受理報案後,詢問提告母女有無保存保險套、沾有精液衛生紙等證物,但母女二人均無法提供;警方再通知吳姓警員到案說明,吳堅稱絕未做出性侵女兒獸行,他不知道女兒為何要胡說八道。

已採檢體化驗釐清

警方指出,因雙方各執一詞,警方想釐清吳姓警員的家庭關係,但當事人不願多說,而沒再追問,不過,若真的有性侵得逞事實,三日內都能測出陰道的精液反應,受理報案後,隨即帶吳姓警員的女兒到醫院採集下體分泌物檢體,待化驗結果確定後即可釐清案情,再依法偵辦。



妻控警丈夫性侵女兒


1 吳姓警員帶女兒到嘉義市汽車旅館,找女兒的阿姨與姨丈三人一同喝酒,女兒則坐在一旁。
阿姨與姨丈酒後離開,吳即對女兒性侵。


2 吳對女兒逞慾後,女兒回家向母親哭訴遭父性侵,吳妻帶女兒到嘉義市,向警方控訴先生獸行。

(20085月5,《蘋果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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