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應該就是想要,有慾望的意思,想想我這一生中,很多事情都是因為太"貪心"造成我自己的損失,但是"不貪心"就是"放手",一放手就會覺得"可惜",怎樣才不要覺得"可惜"?我覺得這是一個大學問耶~

當身邊有很多誘惑,告訴妳不這樣做就會"可惜",像我這種耳根子軟,又不喜歡"浪費"的,就可能會"貪心"。「我們這是免費體驗的喔,若你不要的話也沒關係...。」我就會去體驗一下,試完當然不可能拒絕,也會不好意思的刷卡下去買啦!

其他像是吃到飽啊,平常早已經吃飽了,通常也會因為這是花了6、7百塊一餐的,努力的不斷的吃下去,塞到胃十分不舒服了,才肯做罷;另外,連家裡丟在那裡超過一星期沒人吃的東西,我可能也不會管它過期沒,就把它塞進肚裡...就這樣,胃也弄不好,身材也顧不好,只好再想辦法減肥...這些"貪心"的下場,其實比丟掉、浪費掉還要慘,因為可能把健康與金錢都賠上了。

感情的事也一樣,我總覺得我貪心,也這麼好的老公小孩,我還一直覺得老公不好,不會賺錢、不會體諒我、不會分擔我的家事,我也一樣在工作啊...我不是家庭主婦,為什麼我要這麼累?其實想想,除了男主外女主內的理論外,其實家裡大小事情是要夫妻兩個彼此互相分擔的,比如: 我英文好,就幫幫小孩多練英文,其他數學的部分就給老公;我洗衣服的話,老公就負責拖地;我整理衣服的話,老公就負責倒垃圾...也沒有所謂公不公平的,除了財務上我無能為力,其餘的,我覺得,雖然我沒有年薪幾百萬的老公,但是錢夠用就好,除非我不安於現狀貪心的想擾亂我的生活秩序。

我認為當妳不想吃時、察覺事情有問題時,絕對可以及時喊卡,但想想自己是不是"貪心"?是不是一直想追求一種不切實際的想法?想想是否"惜福"才是自己需要做的事?相信這樣我就不會"貪心"了,應該這樣才是正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