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電視上播了一則新聞:一個六歲的小妹妹被一個變態機車男強行載走,並企圖在公園內猥褻,被一名機警的太太當場大喝制止,且與歹徒當場扭打導致受傷.....

這樣的事件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我比較難過的是被採訪的媽媽說的一句話:那時都沒有人來幫我....

雖然最後歹徒繩之以法,雖然小妹妹也因此安全尋回。可是如果?如果那個婦人當初決定袖手旁觀?如果因為恐懼而放棄制止歹徒的動作?如果心存質疑還是寧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麼很可能最後的悲劇是小妹妹一生都無法平復的傷痕。

這年頭社會真是這樣。不想管閒事的人明哲保身,閒事管多的人也不見得會有好下場。前者的產物是冷漠與殘酷。後者的產物是無法預期的身體傷害與何苦來哉的迷思與矛盾。

我想起主播詹怡宜的"歐巴桑救台灣"的小故事。對於那樣起心動念的基於良善,儘管行為在旁人眼中是誇張的,是不夠優雅的。我個人還是覺得感動與可敬。不過如果把這種草根性的突發行為跟"歐巴桑"劃上等號,那就有失公平與恰當。什麼樣的行為才是"歐巴桑行為"?標準如果是不在意旁人眼光,動作也許粗俗也許大喇喇,那麼時下那些沒事喜歡上網PO些集體露鳥裸奔,噁心搞怪沒有意義又沒營養的號稱自我解放的"年輕族群",就可以是有創意的?是理所當然的年少輕狂?是可以被鼓勵而那樣的粗鄙是可以被接受的?如果定義的本質"只要我喜歡,沒什麼不可以"是相同的,那我想這樣的社會還是該多一些"歐巴桑"精神,我才看的到台灣的未來與人性的價值。

出頭鳥與路見不平不是"歐巴桑"的專利,存善心做好事也不需要披上氣質高雅的外衣。一個便當看來或許微不足道,但卻有可能是一個貧困家庭的媽媽替兒子張羅的珍貴的一餐。一句看似雞婆的機警問話,有可能挽救一個孩子此後的人生。

臺灣人的確善良與大方。媒體大肆報導過後的捐款帳戶,數字也足夠証明好人從來不缺。只是魚吃光了,那釣竿在哪裡?社會福利制度呢?難道幫助所有弱勢族群是台灣所有善心人士的責任嗎?如果金錢可以解決所有社會問題,那請媒體公佈成千上萬所有在貧困邊緣掙扎的家庭帳號,大家踴躍捐款吧!

一筆錢可以挽救一條人命或一個家庭,那是功德無量。只是我覺得這個社會是不是應該還有某些價值更值得被發酵?好比人性的熱忱?好比付諸行動?好比不再冷漠?如果我們面對不公不義的行為,選擇勇敢指責,而不是轉身走開,有沒有可能因此阻止一場悲劇的發生?少掉一筆未來的善心捐款?如果我們連去執著正確的道德勇氣都覺得丟臉,那樣縱容的結果就只能被惡果吞噬。

我不敢跟你保證在這樣的時代,沒事在街上伸張公理正義的時候,會不會被打的鼻青臉腫?還是被罵的狗血淋頭?不過我唯一可以肯定的一件事就是...台灣的"歐巴桑"們,所有不是"歐巴桑"的"歐巴桑"們,加油吧!台灣需要你們!你們才是正港"台灣人"精神!只要有你們的存在,誰還需要那個占著茅坑不拉屎的鳥政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