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芷余╱高雄報導】高雄市二十五歲軍人薛姓男子認為女友「兵變」另結新歡,毆打後兩度強姦,還拿女友手機錄下強姦過程、強拍她裸照,以電子郵件寄給女友新歡,藉此「宣示主權」,阻止女友與對方交往。事後薛因此受軍法審判,但部分罪責被分到高雄高分院審理,法官認為是同一犯罪事實,昨移由軍事法庭合併審理。
獸行可惡 去年五月二十一日近午,薛在住處欲挽回感情與女友口角,薛火大對女友拳打腳踢,推她撞牆、撞沙發扶手,還搶走女友手機打電話給她的新歡周姓男子要電子郵件帳號,接著薛拖女友進房硬脫她衣物,強姦十幾分鐘,女友被蹂躪完整理衣服時,薛又掌摑她,從背後再強姦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