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淫媒許靖婉(中)曾被騙賣淫,不料她回台後反在報紙求職欄登小廣告,誘騙女子赴日賣淫。楊適吾攝

【湯寶隆、楊適吾╱高雄報導】一名離婚女子被騙到日本賣淫,去年八月遭遣送回台,沒想到她竟從被害人變成加害人,刊登小廣告誘騙國人赴日賣淫,初估至少十二名女子受害,其中包括兩名檳榔西施,分別因幫哥哥償債、買機車而誤入淫窟,女淫媒則賺取近百萬元暴利,她落網後竟沾沾自喜說:「這種生意不用本錢,很好賺!」

真沒天良
今年初刑事局據報,有人在報紙刊登「赴日酒店、短期服務小姐,無經驗可」小廣告,招攬國人赴日本坐檯陪酒,警方追查發現,這些小廣告實際是誘騙女子赴日賣淫。

媒介一人佣金八萬
警方歷經四個月追查,昨上午赴屏東市逮捕女子許靖婉(三十六歲,偽造文書、詐欺前科,屏縣人),意外發現她在去年八月間也曾被騙到日本賣淫,遭日本警方查獲後遣送回台。

許女說,回台後因缺錢花用,她想到媒介利潤不錯,改行當起淫媒,專門在高屏一帶刊報紙廣告,仲介女子赴日,媒介一人可抽取約八萬元台幣佣金,迄今至少介紹十二人赴日。

警方發現,被害人從二十歲到二十七歲不等,赴日坐檯不算錢,賣淫才有錢賺,每次性交易二到四萬日幣(約新台幣五千七百多元到一萬一千多元);警方找到兩名被害人,都是來自屏東的檳榔西施,其中一人是為了幫哥哥還債,另一人則是為買機車赴日,遭強迫賣淫。

「這生意不用本錢」
楊姓檳榔西施控訴,在日本受到嚴密監控,還被逼簽下本票,因赴日後得先還機票錢及事先借支的錢,最痛苦的是接客時得全身脫光,直到男客離去才能穿上衣服,由於日本天氣很冷,對她來說猶如酷刑。

許女警訊時則誇:「這種生意不用本錢,很好賺!」刑大分隊長黃世源不禁怒斥:「妳賺這種錢,沒天良,保證會吃很久的牢飯。」警方將陸續找被害人出面,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求職注意事項
.廣告若稱「條件不拘」或「年輕貌美、兼職美眉」,應提高警覺
.工作性質及內容,應與家人討論
.工作太容易,卻高報酬,小心有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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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高市刑大

(20085月6,《蘋果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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