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圖)不滿讀大學的女友要分手,涉嫌軟禁性虐她一個多月,昨被重判十三年。

【賴心瑩╱台北報導】桃園一名女大學生兩年前在網路上結識劉姓男子,因女方家人反對導致兩人分手,劉竟藉故把女學生當性奴隸軟禁一個多月,其間還用打火機燒手腳、寶特瓶塞下體等方式性虐被害人,甚至打斷被害人九根肋骨後餵食毒品減少疼痛。高等法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劉十三年。

 恐怖情人
被害女學生(二十二歲)是在前年透過網路認識劉姓男友(二十九歲),但因劉脾氣暴戾常動手毆打被害人,女方家屬極力反對兩人交往。同年七月二十二日被害人放暑假,她原打算趁著回高雄住處的時候與劉分手,沒想到劉竟追到高雄,還逼被害人與其見面,否則要找黑道對付其父母。

 逼裸體單腳罰站
被害人擔心父母遭遇不測,只好與劉見面,但卻被劉強行押走載回桃園,兩人輾轉借宿劉友人家、汽車旅館以及劉父母住處共五地,藉此躲避被女方家屬找到。其間劉男強行扣留被害人衣物、手機與證件,用沙發擋住房間門口,不准被害人脫逃,並強逼被害人裸體趴在旅館房間地板上聽他訓話,被害人尿急時也只能直接尿在地板上或垃圾桶內。

被害人稍有反抗就會遭劉拳打腳踢,劉還因毆打被害人力道過猛,導致自己右手骨折,後來劉改逼被害人裸體單腳站在寬度約僅十公分的床頭櫃上,雙手高舉抓住牆上的裝潢物件作為平衡,並用此姿勢接受劉的拷問。如果被害人隨意變換姿勢或體力不支掉下來,就會慘遭劉用菸灰缸毆頭、原子筆戳大腿,或以藤椅、木棍毆打,劉甚至還會用噴燈式打火機燒灼被害人手腳。

 寶特瓶強塞下體
劉男每次凌虐完被害人後,就會進一步強逼被害人幫他口交並與他做愛,被害人因身體受傷不舒服而拒絕,劉竟用寶特瓶強行塞入被害人下體,然後進一步強姦得逞。

被害女學生被凌虐長達一個多月後幾乎不成人形,全身多處骨折、瘀青,連肋骨都斷了九根,鼻骨、顴骨也都骨折,劉還多次強逼被害人施用安非他命,藉此減輕身體疼痛。

直到同年八月二十八日,另名女網友上門找劉,劉剛巧不在家,被害女學生趁機向對方訴苦,最後才在女網友協助下逃出劉家,報警逮捕劉。



圖解新聞 凌虐女友3狠招


1.裸體罰站 劉男逼女友裸體單腳站在床頭櫃上,接受他的嚴厲拷問。


2.擲椅痛毆 女友若變換姿勢或體力不支掉下來,就會慘遭劉用藤椅毆打。


3.火燒手腳 劉甚至還會用噴燈式打火機燒灼女友手腳,導致對方傷痕累累。

分手談判注意事項
心平氣和談判:了解問題,確認分手或繼續的理由。
循序漸進:若確認要分手,雙方先保持距離。
避免落單:應由朋友或家人陪同。
避免言語刺激:談判態度應緩和,避免情緒激動。
選在熱鬧地點:避免萬一發生意外衝突時求助無門。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感情問題求助管道
生命線 1995
張老師中心 1980
全國婦幼保護專線 113
馬偕醫院協談中心 (02)25318595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08年4月2日,《蘋果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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