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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妹

Q:為何當傳播妹?
A:我爸愛賭,我為了照顧我媽和4個弟妹,17歲輟學就做傳播妹。第一次坐檯,跟一堆不認識的人喝酒,我好怕,不講話也不喝酒,幸好其他小姐肯照顧我。一開始我喝3杯啤酒就醉,後來能喝是硬訓練的。最慘的一次,從凌晨2點坐檯到中午12點,客人像瘋子,喝純的白蘭地,我吐到隔天還在吐,穢物都從鼻孔出來。

堅持不脫只喝酒划拳
我堅持不脫,只陪客人喝酒划拳;我們這個地方很小,我總要幫爸媽留個面子,我自己也不想讓人在背後講得很難聽。遇到其他小姐有脫的場子就很難做,客人會罵我:「妳卡高尚喔?」我都說:「不然你換人。」
Q:陪酒最辛苦的是什麼?
A:讓我最痛苦的是我爸,他當我是搖錢樹,有時在賭場一通電話來,我就得抱錢去給他。我18歲生日時,客人送我100萬的車,用我媽的名字,但我媽也受我爸掌控,不到一年他就賣掉車子去賭。照顧媽和弟妹是我心甘情願,我只求我爸給我一點關心,但他不曾想過我有多辛苦。
我上班算好運,有些客人會砸錢追我。我都要客人先匯錢才肯跟他們吃飯,當然後面也會有那種要求,那就看我要不要多撈點,但我大多拒絕。我只跟一個客人交往過,在一起一年多,我很信任他,結果他變態,偷拍我裸照,我很受傷,因此得憂鬱症。我跟我前夫認識半年就結婚,他沒對我特別好,我也不愛他,答應嫁他只是覺得終於有人來救我脫離苦海。結婚當天我完全沒感覺,婚後開始培養感情,那是我17歲之後第一次心情比較好,但第二年就走樣,他常用拳頭捶我,我受不了,割腕很多次,割到韌帶斷掉;肉割下去不會痛,因為心比較痛。快離婚時,我連續兩天燒炭,最後連醫院都不肯收我。我自殺,我爸還不准我媽來看我,只說:「別管她去死。」你說他是不是人呀?

「女人別想靠男人活」
離婚後重新下海,很蒼涼。最初我不敢在故鄉做,只好到桃園酒店上班,在那裡沒認識半個人,待不到兩個月,我哭了一個多月,像行屍走肉,完全笑不出來,每晚都故意喝醉再吃安眠藥,兩天只吃一餐,我甚至不敢獨自在外面吃飯,很怕在餐廳和陌生人一起坐。
Q:妳怎麼不回娘家住?
A:誰要回那個家?陪酒到現在10年,我不曾在家裡過夜,看到我爸只有吵架的份。
離婚讓我發現女人別想靠男人活,開始懂得為自己存錢,只是我還得陪酒幫助三妹和弟弟讀完大學。我二妹說,如果我沒再婚,她會陪我到老,這當然很不可能,她將來也會有家庭,但聽她這樣說,就算死我也願意。景氣差,傳播愈來愈難做,我還是不脫。前陣子有客人拿10萬摔我,逼我跟他上床,我轉頭就走出包廂;我已堅持10年,有必要到最後才搞臭自己,讓人踩在腳下賺嗎?
Q:有沒有什麼能讓妳開心點?
A:沒有任何事會讓我開心。上班不得不笑,私下我根本懶得笑。偶爾到廟裡拜,我都是求賺錢,絕不求我平安健康。我最多只想活到40歲,因為我給家裡的真的夠了。

記者李宥樓採訪整理

(2007年10月12日,《蘋果日報》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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