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柏青╱台北報導】男子林憲璋去年到夜店喝酒,認識一名二十多歲的美女,美女喝調酒醉倒,林竟把她帶到旅館脫光衣服並舌吻,美女用最後一點力氣抗拒,狂咬他舌頭,林痛得把美女打昏。台北地檢署調查後,雖無法證明美女被強暴,但昨依趁機猥褻、傷害等罪將林起訴。

大快人心
檢方指出,三十二歲的林憲璋和吳姓友人,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凌晨到北市知名夜店卡內基喝酒。吳找來二十多歲、身材火辣的美女一起玩。林喝啤酒、美女喝兩杯濃烈的調酒長島冰茶後醉倒。

下體無精液反應

凌晨三時多,吳姓友人拜託林把美女送回家,林卻把美女帶到北縣一家旅館,隨後脫光美女身上衣服,把舌頭伸到美女的嘴巴裡親吻,美女用最後一點力氣抗拒,大力咬住林的舌頭。

檢方表示,林憲璋當時痛得要命,老羞成怒,一拳打腫美女右眼,還痛打美女臀部,造成美女後腦杓和右眼瘀青,不支昏倒,沒多久,林憲璋就離開旅館。美女當天下午醒來發現,自己全裸躺在旅館床上,又全身酸痛,懷疑被林性侵,因此控告他傷害及強制性交罪。

因長島冰茶混合蘭姆酒、龍舌蘭及琴酒,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三十,後勁很強,檢方因此相信被害人說法,只是被害人下體卻查不出林的精液反應。林憲璋則承認兩人酒後情不自禁擁吻,但否認跟她發生關係,僅稱舌吻時突然被咬住舌頭,「很莫名其妙!」他想要女方「鬆口」才會動手,還曾驗傷想告對方傷害。

曾跑出房間外求救

但檢方勘驗旅館錄影帶後戳破林謊言,查出美女受害過程中曾跑出房求救,因此不可能是兩情相悅。檢方說,林當天跟被害人在旅館獨處十幾分鐘,被害人事後也出現憂鬱等創傷症候群,檢方雖無法認定被害人被強暴,但認定被舌吻及脫衣猥褻。


圖解新聞
舌吻被咬示意圖


1. 林和吳姓友人到夜店喝酒 ,吳找了一名美女同樂,美女醉倒後,吳要林送她回家。


2. 林竟把美女帶到旅館脫光衣服並舌吻,美女抗拒,狂咬他舌頭,林痛得把美女打昏。

(2008年3月8日,《蘋果日報》報導) 

★女郎辦公室跳艷舞,男同事士氣差!
★三女孩扮狂野非洲妹!差點走光!
★氧化不變黑,是變成藍色
★家裡亂七八糟,會招衰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