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芳榮╱台北報導】北市一名男子在網路化名「帥哥」,去年結識一名十七歲高中少女,兩人相談甚歡約在市立美術館見面,男子隨即露出本性,用手指強插少女下體,事後又以要公開裸照為由,多次要脅少女到美術館或汽車旅館強姦。少女小年夜又赴約前,被母親逼問才說出真相,警方據報立刻前往逮捕惡狼。

 喪盡天良
警方調查,涉嫌強姦女學生的陳姓男子(二十三歲),目前是一家貿易公司業務員,僅有高職學歷、身材中等,但他卻在網路上自稱「帥哥」,甚至謊稱:「我是大學高材生,還是難得一見的美型男!」引起被害少女的無限好奇,於是赴約,但警方並未查獲陳嫌拍攝的裸照,偵訊後將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辦。

「本人比照片準確」
去年十月,陳嫌在網路結識被害少女,雙方相談甚歡並交換MSN帳號,每天都用MSN聊天,以「乾哥哥」、「乾妹妹」互稱,少女要求陳嫌傳送照片,讓她看看是否為美型男時,陳嫌趁機要求見面,還慫恿:「本人比照片準確」,去年十月兩人相約在北市立美術館前碰面。

當天傍晚,少女下課後,為不讓「帥哥」失望,特地回家換掉校服,趕在父母下班前到美術館,到場卻發現陳嫌並非美型男。

但少女之後仍上前表明自己身分,陳嫌順勢將她拉到美術館旁邊講話時,竟突然掀開少女裙子,威脅她不准出聲,然後以手指插入下體性侵。

母察真相報警逮人

少女事之後感到身心受創,但害怕被父母責罵,根本嚇得不敢報警,事隔一周之後,陳嫌又利用MSN約少女見面,並聲稱握有少女的裸照,若少女不從就要將她的裸照上網散布,少女被迫赴約,因此多次慘遭陳嫌蹂躪,地點遍及美術館及汽車旅館。

上周二小年夜當晚,陳嫌又強迫少女前往美術館,少女的母親發覺,逼問少女下才獲知真相,氣得報警到美術館前逮捕陳姓嫌犯。但陳嫌應訊時向警辯稱,他深愛被害女學生,雙方在你情我願情況下,才發生性關係。

女遭網友性侵示意圖


1 女學生到美術館赴約,卻遭陳嫌拉到昏暗處以手指插入性侵得逞。


2 女學生母親氣極報案,警方跟著女學生到美術館,將陳嫌當場逮捕。


網路交友防狼注意事項
.勿單獨赴網友邀約
.不貿然坐上對方的車
.發現異狀應立刻離開
.見面應選在人多熱鬧處
.勿喝來路不明或離開視線的飲料
資料來源:台北縣警察局婦幼隊

(2008年2月14日,《蘋果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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