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威 派出所警員圖片

Q:台灣治安糟,問題出在哪?

A:當然是上面政策問題,在警界,一個長官要升官,就是要案件量發生少、破獲率高,這樣治安怎會好?以前蘇嘉全說,有案件就報,絕對不要吃案,可是實施沒多久就無法再實施了,為什麼?因為數字太難看,大家受不了。所以只要有績效評比,一定會吃案。

以毒品來說好了,它是治安根源,因為為了毒,吸毒者不惜幹壞事,衍生很多案件,所以要控制住毒品,治安才會改善。控制毒品最重要是斷絕毒品來源,多抓毒梟;毒梟抓多了,毒品就少了,毒品價格就高,很多人買不起,作姦犯科短期會很嚴重,因為他要買毒,以前吸一次毒偷一次就好,現在要偷兩次;販毒者黑吃黑的槍殺事件也會升高,但度過這個過渡期,治安就會好。

用查獲毒品養線民
可是多數警察現在為了績效都只抓小毒蟲,不願意抓毒梟,因為緝毒員很怕一旦上線毒梟抓完了,沒毒蟲可抓,以後長官逼績效時怎麼辦?抓小的才能源源不絕阿!警察抓毒蟲都循環性的,甲報乙給警察抓,乙再報丙給警察抓,最後丙再報甲給警察抓,這些人抓完沒多久出來,不是偷搶犯案,就是再去吸收新的毒蟲。

他們看誰財力不錯,或人生失意,就拉來吸毒,這中間就可以賺轉手毒品的價差,讓他能繼續吸毒。這樣新毒蟲當然愈來愈多,而且日後一樣去偷搶犯案,警察抓再多,治安一樣沒改善。

Q:抓毒的績效評比還有哪些問題?

A:現在績效評比不是用毒品重量,而是件數,抓一個0.1公克的吸毒犯跟一個100公克的毒販都是嘉獎1支,沒獎金,我若是警察當然抓比較好抓的0.1公克的吸毒犯阿,誰會想抓比較困難抓的100公克的毒販?甚至有不肖警員查獲100公克毒品,只上繳1公克,其他就拿來養線民。

Q:為了績效警察這麼幹法,若你是新內政部長,會怎麼解決?

A: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為何調查局轉型去肅貪很成功,就是給予重賞,調查員靠肅貪求名利,就不用收黑錢。對警察也是如此,調查局現在不抓毒了,抓毒最強的是警察,若查毒可用論斤計酬來發獎金,查獲1公克跟100公克的獎金差距有數萬元到數10萬元,就算用毒養線民的警員寧可不要獎金,要留下毒品養線民,其他同組辦案的警員也不會答應。這些獎金分配都公開公正,如此查毒警員也一樣可靠查毒致富,不用靠收黑錢。

逮毒梟重賞增誘因
我就不信這樣還會有這麼多毒梟販毒。投資毒品買賣的多數是政治人物或不肖商人,毒蟲、流氓是沒有這麼多錢投資的,當投資者無利可圖,甚至賠錢,毒品市場自然會愈來愈小。毒蟲就是要買不到毒品才會戒毒成功。

今天查緝毒梟絕不只是刑事局或偵查大隊的責任,也不是他們才有能力,轄區派出所、分局偵查隊警員最了解地方狀況,線民也最多,可是為什麼他們現在爭功諉過,不願配合?就是沒有誘因。你就獎賞一個查獲毒梟的警員1千萬,大家會不努力抓嗎?對比於毒梟造成的社會禍害,這點錢算什麼?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20085月16,《蘋果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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