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過關,落選被關」,馬英九怎麼也不會想到,有一天這句話會用在他身上。
如果他的氣勢夠強,如果他的民調夠高,還真能影響法院的判決,不要跟我說法院不管民氣。
馬英九現在完全是過河的卒子,除了拚命向前,就是準備坐牢,他除了選2008,還有什麼選擇?

不要低估人民智慧
呂秀蓮對馬英九被起訴後宣布參選民調居然暴漲十個百分點很不服氣,為什麼跟陳水扁的結果不同?因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不相信陳水扁、吳淑珍、趙建銘的操守,卻相信馬英九、周美青的,不管你如何的「欲加之罪」,老百姓就是不信,不要太低估人民的智慧和感受,誰貪財、生活過得奢靡?誰清廉、日子過得儉樸?不需要侯寬仁告訴我們!
你說馬英九有這樣的、那樣的缺點,我同意,但你說馬英九貪污、詐財,對不起,大部分的人不認為,尤其,輕縱陳水扁,卻對馬英九抄家式的清查,一比就知道太不公平。
四大天王被檢舉只比馬英九晚幾天,為什麼拖著不辦?人力不足是理由嗎?領現金不容易查是理由嗎?全部花光光是理由嗎?完全是欺負人的說法!
叫陳水扁站出來說說看他當台北市長時特別費是怎麼用的?
陳瑞仁說馬英九是「當小偷沒戴手套」、「開贓車沒換車牌」,這說的是什麼話嘛?馬英九根本認為特別費是薪水的一部分,根本認為那就是他自己的錢,他根本不認為自己是小偷,幹嘛要戴手套?同樣的,他認為他開的是合法的車,為何要換車牌遮人耳目?豈能因他沒戴手套、沒換車牌(就是沒領現金、沒存在別人帳戶或挖個洞埋起來),就一口咬定他是個笨賊、故意要偷公家的錢?我反而認為,這正是他沒有主觀上要侵吞的證明。

馬沒有故意要貪污
馬英九把五、六千萬的選舉補助款都捐了出去,卻把一千多萬特別費存了起來,如果相反,把選舉補助款存起來,但把特別費捐出去就沒有問題,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選舉補助款要怎麼用,你愛放哪裡就放哪裡,馬英九把六千萬的錢都捐了出去,你還認為他有故意詐領一千一百萬特別費的道理嗎?他一定是傻傻的以為:選舉補助款是補助選舉的,既然選完了還剩下的錢就要捐出去,特別費是自己的,既然沒花就存進戶頭裡,不管他這樣想對不對,至少他沒有故意要貪污,這和陳水扁薪水減一半,即每年少了四百八十萬元,卻絲毫沒少領每年五、六千萬的國務機要費,是完全相反的。

(2007年02月16日,《蘋果日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