恁娘卡好。妳老母還真是敢啊,竟開出娶妳的聘金要人民幣八萬元,還不包括金飾、桌錢等等,這樣的開口與賣女兒有何差別?妳們家的頭腦就比較好,拿了錢又要女婿不讓女兒在台受委屈,又要與娘家互聯繫〈給錢〉,台胞是妳們眼中的呆胞嗎?都怪妳妹夫打壞行情:當時不過是一名長妳妹二十多歲的離婚帶兩女的老男人〈比妳家的老父母皆長〉,就用金錢銀彈來收賣妳的老母,讓他們對嫁女兒的認知及核心價值產生錯覺,所以,輪到我的時候,就得呷這道「殺豬」料理,我幹嘛耍白痴屈服?按「殺豬」是中國人對台灣人消費時的敲竹槓之意。

  我原先天真的以為:可以跨過婚姻仲介的剝削討的美嬌娘。想不到,她的妹妹我的網友介紹,竟比天天在電視上開的婚仲節目要的價錢還沒行情,要是這樣的話,甘脆就直接報名人家的相親團──人家皆一一的為我準備好所有事宜,又選擇性較多,犯不著只守著任性又帶著些許幼稚的妳,來台後還要花時間改造妳。然其最可怕的是:我真的很怕萬一娶了她,會常常把那個笨妹夫的「愚蠢」行為:寵幼妻甘願將錢皆用在她們家身上,又怕這枚嬌妻跟人家跑了,搞的天天緊張兮兮,是否怕重蹈以前的覆轍?我就不知道了!

  當我打電話告訴妳老母大大開口說要這數目時,妳卻用不要用台灣娶老婆的標準來娶我,什麼都是台灣......〈語氣還帶著任性〉。難不成台灣人不能用自己國家的方式討老婆嗎?因此,我決定放棄這段露水緣份,我倆在皮夾內的親蜜合照,在發出這篇拙文時抽出,把其空間還給嫁人而不是嫁錢的女人......

  終了,良心的建議妳:妳嫁給妳妹夫好了,技術性的叫妳妹辦假離婚,然後就可稱妳媽的意──要錢有錢親上加親,聯手把這竹本口木的老男人搾乾,讓妳們的中國老家成為大戶之家,不用為了一個月約千來塊的人民幣收入傷腦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