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終於按捺不住錢關的逼迫,三百多員的受難代表,用著悲傖的肉體,北上來以道具及訴求,呼籲立法院要快速的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但是,小的對此法案的通過是不甚樂觀,因為,台灣是一經濟自由的國家,政府又非萬能的工具,會為了卡奴而與勢力龐大的銀行家對抗?銀行就像擅變臉的川劇演員:在您尚未來借款消費,就如同樂善好施的員外,一旦,借款合同畫了押拿了錢,就會把他衣食父母,當成賊來防以免被賴帳。我相信卡奴要借款之前,必定知曉他們的「高利貸」,只是,口袋阮囊羞澀,哪會管未來的命運坎坷與否,先用再說,應是每位卡奴陷入絕境的起始──沒還款能力計劃──飲鴆止渴的翻版。

  當然,在社會上一味的指責卡奴的不是,也非中道的看法。本來銀行貪卡奴的利息,就要有本金也收不回來的心理準備,我說:銀行啊!怎麼您們永遠要當贏家,又要拿利息手續費也要把爛帳賣給高利貸的討債公司,真是神也是您鬼也是您,甘脆卡奴還不起錢,您們行行好,幫他們找工作償債,否則如此惡性循環也不是解決辦法,不然就您們把利息自行吸收,只收本金交差即可,這是依據您們把卡奴債權以三折賣給兇神惡煞,所推算的結果,與其給他們工作機會造成社會問題,倒不如做公關行善便宜卡奴流芳萬世,也是功德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