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民主的真諦,在於能包容他人與自己的異見。在上一篇《古蹟的認定非郝龍斌說了算》,我發表了自己的淺見,卻有不理性的網域網友,用情緒的字眼來批評指教,我又非公眾人物,實在受不起他的惡意攻訐,我心想:我不過是用我的感覺來吐露對這位市長的不滿,他有必要的留一堆「廢柴」文字在我的留言版炫耀自已的多聞及固執?

  其實,我對他杜爛的地方是他說我的言論是地下電台賣藥的言論。您讀聖賢書,對於言論自由還分階級啊!我承認我是一位冇讀冊兼冇衛生的平凡人,不若您讀的書的百分之一,但是,我尚知道要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雖不認同您的言論,卻不能阻止您發言的權力,這是現代人必備的常識,也是做人的道理,您可知道嗎?難道老師沒教過您嗎?

  也因此,郝龍斌就是政治兼公眾人物,所以他就有義務要接我這位市井小民的招。不過,我也是很上道的只評他的公領域部份,至於他私人的隱私部份,就不在我的言論自由範圍內,您可知道嗎?要不然他有名有利有權,卻什麼也不敢讓百姓公批,十足的霸權獨裁心態,您可受得了嗎?

  您或許「護主心切」我可以百分百的諒解,因為他可能是您的偶像,您要如何的捍衛與否,我不予置評您的行為。不過請您不要把這忠心不二的心情,用著罵街的方式,來污染我的地方,好嗎?還是把您的學業、事業、家庭照顧好卡實在,您在這兒為他賣命演出,他又瞧不著......清醒吧!大哥您!

是是非非恩恩怨怨,我沒有生命回應,看過就算了,不值得各位先進留言討論,感恩!

  

  

 
( 時事評論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