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投遞民營公司,竟夜郎自大的說要吃下正名後的中華郵政公司這個名稱,我說:你們這個寄生在中華郵政「便利」之下的公司,還異想天開的想佔郵局的便宜?

  依筆者長期觀察:你們貴公司,如遇到地勢較高的山區、路途遙遠的離島或沒利頭的地區,就把這「燙手山芋」的廣告品、雜誌等等丟給郵局代勞,當然,虧錢生意沒人做。而你們卻是利用郵局對大宗交寄的客戶優惠折扣漏洞,來完成你們客戶所對你們的信賴投遞,雖然你們同行的郵局是知曉,但,卻礙於郵政法的規定:不得拒絕任何人的交寄郵件,故隱忍而未發的讓你們繼續發展下去。

  本來自由經濟的台灣,就是要讓所有的投遞事業開放競爭,因為這何嘗不是全民之福利呢?然令郵局員工深感不滿的乃是上大的「投機取巧」:一昧的以郵局的據點為據點牟利,卻不願意投資自己廣設據點成長,又用低廉未受完整訓練的員工投遞郵件,搞得正牌的郵差,皆受到民眾的不明指責,把他們的郵件亂投遞,又不拿回處理批退,試問: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民營業者所應為之的態度嗎?

  所以,上大民營業者或其他的同行,要拿取中華郵政公司這塊招牌,請先把自家的軟硬體準備完善,與郵局立於公平的起跑點較量,不要得了便宜又賣乖,吃有著百年以上歷史郵局的豆腐,只因郵局垮了,對你們的生存也沒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