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的立法院通過身心障礙保護法關於導盲犬使用辦法修正案,獲得朝野政黨的一致通過,本來立法委員就是要如此的貼近民意,可是我們失業者也希望變成失業的可魯,受到人人的歡迎,不要再受到失業的壓迫,搞得怨天尤人,造成社會的問題。

  不可否認,政府照顧弱勢的族群是理所當然,可是,經電視媒體的大力宣揚可魯的可愛貼心,讓我們失業一族已頗為吃味,因為我們餓了許久的肚皮,都沒有人來關心致意一番,留下的就只有一個本末倒置的以「人權」為宗旨的政府,一直對我們人民洗腦說:失業率只有百分四點五而已。

  如果真的如前勞委會陳菊主委所說的已有效扺抗失業問題。那每天報紙上的角落,皆不費力地報導有關失業者發生的不幸厄聞,難道這是媒體在搞破壞?

  話說,這群失業的落難族,此生就算對國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好歹也曾繳過稅〉,然可惜的是:一旦生存碰到困難時,卻不見政府對我們的失業者認真伸出援手,只是用「拖」字訣,搞污名化說他們懶惰,吃定他們敷衍我們這些又不可愛又老又沒地位的失業者。

  因此,筆者由衷的希望政府能夠以對身心障礙的同胞的關懷;對失業者也比照成立一個失業者保護法來保障失業者的權利,而不是跟隨著商人的腳步來捧拉不拉多犬可魯的場,畢竟,我們失業者也是和身心障礙者同為台灣的一分子,不要再讓失業者有那種人不如可魯的感受好嗎?

●後記:人嘛,有誰敢說他一輩子皆掛免事牌,將心比心,或許是最善良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