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認,熱戀中的男女是情甘蜜甜難分難捨,當然一般時下的小倆口搞的親密玩意,我早已嘗試到厭倦。於是在一個平靜又嗅不出日後感情出糗的夜晚,我與阿娜達十指相扣,手牽著手逛夜市排遣平日工作之煩悶,突然間我倆發現有一間人體黥墨刺青工作室頗覺好奇,於是經不起年輕世界之流行之誘惑入內參觀,經老闆三寸不爛之舌鼓舞推銷下說:男女朋友要是在彼此的身體上留下圖騰及對方的名字的話,就會長長久久直到天長地久,一個人只要999新台幣即可......,我天真的認為她跑不掉啦!反正她早晚都是我的人,刺就刺誰怕誰呢?問過女朋友的意願後,她也爽快的曰諾點頭,於是我倆選擇用圖騰刺青,並在其圖案刺上對方的名字,來見證我們堅貞的愛情,在一陣陣的皮痛肉苦點刺之下,鮮血直沁的流了出來,最後這兩個愛情符號就深深烙印在我們倆的手臂,成為愛的印記。

可是愛情也有盡頭,在我工作挫折失意之際,她竟背著我,與我最至交的朋友劈腿去,我簡直不敢相信,一個是我最愛一個是我最親的人,用如此不堪的方式來對待我,我悲愴哀號哭泣,但也無法挽回這局面,甘脆就索性死了心,成全那對「非人男女」。問題來了,我手臂上那個圖案加上她的名字的刺青,要如何善後呢?找上刺青師問,他說可以補救,但要刺上更大的面積。這我可不依,最後找上整形外科醫搶救,他說雷射可以解除這可恨的刺青,不過要花上我五萬元銀兩,兩權相害當然取其輕,再挨一次痛,用雷射消滅我那慘絕人寰的愛情刺青,完事後卻留下一團醜陋肉疣,算是給我不長一智的瘋狂愛情,引以為鑑以免他日再犯,後來聽說她的處理方式與我背道而馳,把刺青的部位加大遮掩,但她原來所刺的部位是在股溝上方啊!她比我付出更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