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的被盜用名號寫檢舉信的阿城,在仄逼的郵局空間,已在人多嘴雜的工作環境,發酵似的鬧得有股山風欲來的態勢。

     一大早,他的生理時鐘,用不著公雞啼叫喚醒,五點一到就自動甦醒,盥洗如厠完畢後,騎著「銅罐車」快飆,沿途買著早餐、報紙、香煙,趕赴清晨六點前至郵局簽到上班,其實郵局是七點十五分正式上工,生性慢腳步的阿城,可不願被時間在後頭追著跑,因而給自己一個小時用早膳讀報,至於剩餘的時間,則用大籃框拖來分撿昨晚外包的工人「戰利品」,這是郵局讓員工對公司感覺悶的所在,換句話說:公司寧可把員工的加班錢收回,也要把這好康的甜頭,奉送給公司退休的高幹,給他們第二春的事業發展,難不成外包公司可替郵局節省支出創造更多利潤嗎?還是有另外的內幕呢?

     這是與阿城同樣是綠衫客的憤慨。反觀,全台所有的郵差,也因此荷包每月少了若干金錢的怨懟,在昔日以為民服務不計成本啖大鍋飯的郵政公司,投下一顆不定時炸彈,阿城如是感,心中試問上頭的政策說:外包公司用水用電用設備皆是郵局供應,難不成郵政公司昔日任用的工讀生、家庭主婦編制內的員工,會成本高過外包呢?或許,外包是時代潮流;但是,外包竟沒包山包海,使這兒的郵差,也是要再花費一小時左右,幫忙外包效率欠佳人力不足的部份,這是外包的實效嗎?連偏遠地區的郵差,只要外包便用不著再區信,只管把自己信件拖回個人區信架細分排序即可,到底這是誰的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