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裡都能愛愛,但是應該很少人會去情敵家吧!朋友說,去情敵家做愛,只是技術問題,故事複雜,在此不交代。總之,去「敵營」就算了,還待在那裡做愛,也算歷史No.1。
從進門的那刻開始,就注定這是場偵辦刑事案件。女人是從打量對方的高跟鞋開始,有人發現這女人原來層次不怎麼高,「都穿399的路邊攤嘛……。」有人則是覺得自己不是對手,因為情敵都穿名牌鞋,在門口就敗下陣了。
與男友進了情敵客廳(這是什麼鬼橋段啊……),發現男友拖鞋亂丟,外套亂放,隨意安適沒家教,一點都不像在自己住所那樣被規定,「噢,這就是他愛在這裡鬼混的原因,沒人管嘛!」突然一把火衝上來,便想:「不在這裡弄一下是不行的了!」沖澡時,用情敵的浴巾與保養品,有些沐浴乳還挺頂級的,於是歐巴桑的貪心嘴臉就出來了,忍不住按了好幾下噴頭,「有多少用多少!死狐狸精這樣勾引我男人!」
死命叫床好像比賽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在情敵的床上做愛!這是多角關係最具挑戰性的戰慄時刻,衝過去就成仙了!那時,會幻想情敵躺在什麼位置,如何抓住床緣,更重要的,這麼經典的時空,會更加賣力,因為不希望男友想起那女人,叫床也比平日賣力,管他鄰居咧,大有一種「死也是死別人家孩子」的心態!
而且還要拍照留念,現在愛愛不拍一下,好像就遜掉了,何況此刻多麼值得紀念!至於像是留下耳環、大腿襪,椅墊放圖釘,蜜粉盒吐口水,這種陰濕手法,就看想玩到什麼程度了!
其他場所都無法讓做愛起死回生嗎?不如去情敵家吧,相信很多人都會說:「妳贏(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