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 馮麗芳

採用方法:列舉扣除。

扣除上限:最高12萬元。

注意:學生在校的住宿費用也可列舉申報。若在外租屋時,房東在合約內註明「不得報稅」,房客仍可逕為申報。

文件:出租合約書影本、支付證明(可以合約書背後之簽名或銀行匯款明細,如皆無亦可請房東手寫收款單據)、入籍證明或切結書。(切結書須註明承租該戶為自用。切結書範本可至崔媽媽基金會網站www.tmm.org.tw下載)





(2007年05月04日,《蘋果日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