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家.是條最熟悉的路 】

面對自己,我從不覺得當初任性離開我的前夫是個對的選擇。正視下,或許勉強祇能說是個不算「錯」的決定。然而,這不算錯的決定裡,藏納著彼此的痛、蹉跎青春歲月、強迫成長、壓抑無奈、憤怒對峙、爭執冷戰、傷心失望...

當然,故事裡的痛亦非僅於此短述,正因為失敗的婚姻腳本裡,已牽扯了太多無辜成員,以及我們共同深愛的重要配角「煜」我們的寶貝,所以任誰也不甘示弱而被判出局。使得拉鋸搶奪戰下的珍寶,驟地被迫從幸福世界墮入悲劇泥淖﹔緩啟憂愁童年第一場第一幕之序簾。

當初的義無反顧,著實讓我吃足了不比待在那個家還少的苦頭。煎熬的是心上無倚的徬徨,茫茫未知的前徑幽暗,惟仍硬著頭皮傻勁地獨行。難免幽悵天下之大竟無我容身之處,某刻,我怔然思維裡轉著:真莫怪社會上許多受到家庭暴力的婦女,何以被打個半死而老離不了那個家﹔即使忍辱也守著那個家。

因為,「回家」那是條自己多麼熟悉的路啊!

因為熟悉,也除了這條熟悉的路外,自己還能上哪去呢?家醜不可外揚,當然不能帶著身上的可能被嘲笑的傷去向誰投靠啊。於是,回家又成了受虐婦女唯一習慣且熟悉的路。

誰能預料自己狂狷下選擇了和以往悖馳的路後,將面對的是如何荊棘的局面?抑或從今而後邁向無限光明未來?畢竟一切未知數,即將帶妳面臨另一個無措的境地。早年任性草莽地在這家庭劇本中臨時喊卡,憨膽伴我一路排開來自四面而來的芒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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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以我捨不下孩子為弱點,既然孩子是你的籌碼,那你只要簽字讓我走,要孩子給你!我再也受不了這樣的精神虐待了。」

8月5日早晨六點半,由我們那赭紅雙喜仍於門扉的臥室,傳出陳太太對清早回家發酒瘋的陳先生痛心疾呼。她再也不要扮演這個家勢頗為名望高雅的少婦,拒演這個讓她壓抑多年「真我」的角色。醉得一榻糊塗的陳先生說完最後一句:「要走走啊,趕快走,出去!」倒頭就往枕頭山攤去。於是,帶著孩子精神潰散儼如不附體遊魂般的陳太太便身無分文﹔毫無細軟地踏出陳家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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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呵,多麼光冕堂皇的理由啊!於是,我變得怪戾孤僻、冷漠安靜、拒絕互動、推卻熱情...非常不可愛的人。理由是我不想再愛人,更無須求愛,且我要固執下去。其實,我不愛人,的確,陳先生也知道我沒愛過他,但是我愛家,一家人的感覺,陪我的煜玩耍吃飯,煜陪我買菜畫畫...但是他的謝斯底里總在爭吵中一再把「離婚」這兩個字迸出他的薄唇...一再不高興就叫我:「那你回家啊」天啊!哪裡才是我家?你到底有沒搞清楚啊!

為甚麼人們總是把「別離」如此輕言話之?終於弄假成真了...

分居多年後,心智上不再糾著恨的多年後,我們真正成全對方,饒了對方也饒了自己﹔饒了公婆也饒了父母及煜。他們是無辜被波及的受害者,心緒卻跟著我們波濤洶湧,何其無辜?於是,在2004年七月二十八日我們終於願將彼此鬆綁,簽下離婚協議書,八月四日,也很平靜到戶政辦了彼此的單身身份,以及我將自己名下的車子過戶給他。我不喜歡分共同財產而猙獰的場面,所以一切都給他,協議書也是我自己打字自己列印,我沒訂啥有的沒的刻板約定,唯有自由探視煜的權利,我只想讓彼此輕輕鬆鬆,而他也無需花甚麼錢造成經濟困擾,為不因此又出現爭議。而我只帶走──已經真正屬於自己的自己。

我常常想,我或許沒那個享福的命,因為陳先生初識我時是無微不至噓寒問暖的好好先生的。但是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他開始有酗酒的惡習,我懷孕時吧。呵,我不敢回首,不敢回想他把一屋子吐得酒酸氣沖天的那段日子...呵,結果他現在「症狀」好了,跟我離婚前一年左右就滴酒不沾了!又回歸好好先生形象。見鬼的,那不是我沒那個命那是甚麼?

「夫妻的離異,源自於婚前的考慮不清和婚後的忍耐不夠。」呂總的話沒有在罵我,但此言一出卻深深地捶敲著我的心坎,我的頰上彷彿被甩了一個頭冒金星,重重的耳光子般。

是啊...考慮不清?

我是。

忍耐不夠?

我是...

無言。沒有任何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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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望我們此後皆能找到屬於自己真正的幸福...
堅信「回家」是條我們最熟悉的路。

祈望我們若再遇見一個可以給我們家的對象時...
我們皆能堅持最虔誠「繼續走下去」的信仰,維持經營。

Ps※讓我們不乞求痛苦會靜止,祇希望我們的心能夠征服它。

 

By...阿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