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睡醒,習慣性打開電視,馬上被一則節節重播的新聞吸引。Goodness!這女人還真猛!身為北京電視台節目主持人,跑去央視主播老公主持的體育台更名大典鬧場,當眾宣布老公的外遇姦情,希望討個公道。一時間我的女性本能暗暗在叫好,多過癮哪!乎伊死!不死也讓他身敗名裂丟了飯碗遭人唾棄。再一定神,感覺不妙,這可悲的瘋女人會不會遭殃?

第二天果然消息傳來,女人被革了職,男人工作沒受影響,倒是離婚協議書送得挺快,還保留法律追訴權,要告老婆公然侮辱、誹謗。唉!時代真的是不同了!從前人發明浸豬籠,是為了殺雞儆猴,嚇阻家裡的女人仿效,因為男人三妻四妾是天經地義,只有女人會偷情通姦!而現在的法律似乎比較公平,男人要找別的女人還得費事地預防女人捉姦,反正全天下男人都可能犯這種錯,大家互相cover一下也是必要。

當反派不如洗劫男人

所以傻女人們,到底懂了沒?「打死那對姦夫淫婦」是給男人喊的嘛!而且女人好不容易站了起來,怎可以延續古代男人的殘暴思想?

一段打破禁忌愛得死去活來的戀情,不正是女人心目中所嚮往的浪漫嗎?如果故事主角偏巧是妳的男人,而妳卻不是第一女主角,至少別自攬醜惡的反派來演哪!

妳該馬上弄清楚的是:這男人我還要不要?如果要,設法把戲分給搶回來;如果不要,確定把錢都拿到手。讓妳的男人被「洗劫一空」,對大家都有好處,因為身無分文的他,正可以考驗那外遇對象的真愛;而拿到錢的妳,也可以帶著悲傷去尋求依靠的肩膀,或者來段一個人的旅行,好好自我成長。

可別告訴我:沒了那男人妳就什麼都不想要!如果連妳都判定自己不值得愛,就別再抱怨老是等不到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