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鄉背景獨自求學後,我的第一份工讀是在餐廳,也因此認識了我的初戀廚師男友。

我們整天都黏在一起,漸漸的我越來越少去上課,他也越來越常翹班,最後他工作沒了,我也跟著離職,我們靠著家裡給我的生活費過活,但很快就不夠用了。他要我申請信用卡,我一連申請了5張,去餐廳吃飯、去旅行、去買衣服……,帳單來時,他說你先付我再給你,但是他從來沒給我,我只能繳最低金額循環下去。

吃我住我竟還亂搞
我要求他工作,他卻說舊機車不方便,買了新機車後又說壓力大頻換工作。但當我去打工時,他說我去公司勾搭同事;我返校上課,他懷疑我在學校還有男友。我們開始口角,他一生氣就摔東西要死要活,剛開始我很怕,因為他有前科,他還要求我道歉他就原諒我,我一切照辦;直到那晚,我發現他和別的女生在一起……。

當我傷心的提分手時,他又吵又鬧又說要跳樓,我哭著說:「你吃我的、用我的、還住我這,機車我也買給你,你還在外面找一個,我為什麼要和你在一起?」

最後他竟生氣的警告我:「你要趕我走,我就死給你看!」「你不走,就換我死!」「去死啊!你才不敢去死!」聽他這樣說,我激動的拿起美工刀往自己手腕劃下去,血瞬間噴出,要再劃第二刀時,他打掉我的刀叫救護車。

躺在病床上,我絕情地要他搬家,否則我會報警趕人,他惡狠狠的瞪我後離去,自此消失。出院後,我也搬離那個地方,然而,手上的疤時時提醒我,不要再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語,手上的帳單,就像在告訴我養小白臉需付出的代價。

姬兒╱北市(金融業)

(2008年6月17日,《蘋果日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