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
前律師助理

Q:你擔任律師助理時,整天接觸原告、被告,那是怎樣的世界?
A:我出生正常家庭,都看到人生光明面,大學畢業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看到的全是社會黑暗面。法律幫人民追求公平正義,但會去律師事務所的都不是正常人,你說一天到晚告人或被告正常嗎?一個40歲女人跟老公處不來離婚,又不甘心,覺得老公騙她很多錢,要告他,可是理由不充分,證據不夠。她告不成,就開始纏著法院、檢察官跟律師,還自稱民女,覺得深受冤屈。我碰到的幾乎都這種。可是這種家務事,司法難給公道。

處罰智障無實益
被告的也不正常,吸毒、持有販賣毒品,其實大ㄎㄚ都抓不到,都小ㄎㄚ的,販毒時還笨到當街大聲講手機,當場被警逮到。家暴也好多,即使有驗傷單,先生還是睜眼說瞎話否認。
Q:印象最深的案子?
A:一個性侵案,我的當事人是被告,是智障,被害人也是智能不足,兩人在觀光農場工作,由農場老闆跟社會團體合作收容。案子起因是被告姊姊發現弟弟全身是傷,懷疑老闆虐待就去報警,警察找老闆來,老闆才說,因看到他性侵人家才打他,就這樣弟弟從原告變被告。這事當事人都講不清楚,很難判斷到底是性侵,還是兩情相悅?
其實所有證據都不足以支持這是被告所為,女的描述跟她發生性行為的人的特徵跟被告有出入,從她身上採驗的檢體DNA跟被告也不同,人證只有老闆,但老闆也可能誣陷被告,他就曾叫姊姊提和解,但和解金他收,很怪。
這案一審被告敗訴,我覺得法官處罰智障,他也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沒有處罰實益。後來這案二審到我朋友手中,他發現被告是真的有危險,因為他在看女生時,就像野獸看到獵物,其實他們也有性需求,但控制力不足,是蠻危險的,但這不是法律能解決的。
Q:司法能解決的問題是不是很有限?
A:是啊。一個未成年少年騎摩托車,把一位媽媽撞到一隻眼睛視力嚴重減退,就法律看,這少年就該賠,因為受害者視力不好得換工作,薪水減半;而且她是單親媽媽,原本薪水養2個小孩就很辛苦了,現在更困難。但這少年也是單親,爸爸在開貨車,薪水要繳貸款跟小孩讀私立五專的學費,少年很乖,也在打工。被害人請求100萬,一審法官判原告勝訴,被告就來找我們。

多看社會邪惡面
依實務經驗,被告名下有房子,但貸款也很多,若被告因付賠償金,付不出貸款,房子法拍,錢一定都被銀行拿走,這樣原告也拿不到半毛。我們一直跟原告溝通,希望她不要一下子就拿100萬;而且小孩快畢業,找到工作就可以跟爸爸一起還錢。我們很佩服二審法官,也幫被告講話。看多底層世界,我挫折容忍度較高,更加確定以後要當法官。這些經驗對我有幫助,否則一個大學法律生整天K書,很少接觸社會,一考上就當法官,怎麼審理這些千奇百怪的案子?我常想到以前老師說的:「就是要去看社會負面、邪惡的事。」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2008年1月5日,《蘋果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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