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竹喵到新竹第一天,跑的第一條新聞,就是在新竹市香山區的天公廟前,兩派年輕人互相砍殺,有兩人受刀傷倒臥血泊中。從第一晚開始,就從沒間斷過以飆車族為主的社會案件,直到一年後離開新竹,每晚守著無線電,沒超過兩點半不敢入睡,實在是很難忘的採訪經驗。

飆車問題不限於從新竹車站到南寮漁港的新竹市區,北從竹北、新埔、關西、芎林,東到竹東、橫山甚至南到苗栗縣竹南、頭份,都有飆車族的影子。

這是指新竹附近的死小孩都愛飆車嗎?依桃竹喵的個人觀點,恐怕是從黑道在新竹市組織了YY車隊,開始為非作歹後,附近的的青少年「有作用力,產生反作用力」,漸次組織起來,對抗被黑道吸收的青少年欺凌。

警方初期對於YY車隊並沒有警覺性,在黑幫裡的線民情資也不被當回事,以致於這項「夜間自強活動」成為風氣,各地青少年以飆車逞兇為能事。

新竹警方最早只把「青少年騎機車攜刀帶棍聚集遊街」當成偶發事件,直到YY真的數度砍人、砸車、砸店為樂,才有警政署指派偵二隊協助,在YY打打殺殺九個月後,才將車隊裡二十多名青少年逮捕,首惡李家榮僅二十七歲,被以殺人等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並提報治平專案對象。

從YY車隊以降,警察對飆車族(嚴格說來,是內容寫了「飆車族」三字的任何新聞)聞之色變,原因是警政署長侯友宜後來下了一道命令:若轄區內有飆車族出現,而警方未採取強勢作為的,將從嚴議處當地局長、分局長。

於是,對某些怕事的警察而言,飆車族三字成為禁令,所有飆車青少年發生打砸事件的,警察都會把記者拉到一邊,用盡各種方式說服他「那不是飆車族啦,那是青少年超車發生糾紛」,或是「那是青少年尋仇,只是他們的交通工具剛好是機車」等等,一些似是而非的論調,常把記者們搞得哭笑不得。

在警察的定義下,飆車族是指「三人以上、以街頭飆車為組織目的之一的犯罪組織」,在此嚴格定義之下,幾乎全部新竹縣市的飆車族,只剩下被破獲的YY車隊才符合定義,其他的「青少年打架糾紛」都不能寫飆車族;寫了,這記者就是「配合度」差,想去警局探消息,會被消極以對,至少絕不會有警察願意與你為友。

桃竹喵就是這些配合度差的其中之一。在幾次眾所周知的飆車族逞兇、卻莫名其妙變成是小弟的「獨家」見諸報端之後,喵的額頭上彷彿被「點油做記號」(閩南語俗諺),一進分局偵查隊,本來鬧烘烘的泡茶間突然大家都有事要忙,三十秒內全部走光光。有的同業與警察合作無間,做了不少公關,站在警方同一陣線等著看喵笑話。這些挫折真不足為外人道,點滴在心頭。

 

 

話說回來,一個以發掘真相為職志的記者,應該屈服合作嗎?若喵只顧了個人公關,在寫稿時該寫飆車族而有不寫,筆下有了偏頗,在現今真相難求的媒體圈裡,又如何能呈現客觀(至少是喵盡力求證之後的)事實?而未被真實呈現的新竹治安,又如何能真正被遠在台北的警政高層發現有異而痛下決心呢?

果不其然,之後又發生了幾件非YY車隊製造的兇殺案,令新竹市警察局長以下,極力掩蓋真相的幾名中階警官下不了台。

上集中提過的案例,在YY被瓦解之後,有竹東來的青少年因被自稱YY的人在新竹市圍毆打傷,聚眾尋仇卻找不到仇家,於是每晚在市區裡隨意找一人砍殺報仇。半個月內六人被砍,造成一死五傷,尋仇地點都距離清大交大不遠,其中一件在科學園區入口處,還有一次就在警二分局旁的四線道上。

這個大案件雖然在警方的努力下迅速破案,一干歹徒都抓回法辦,但市區裡仍不時有數十輛機車飆來飆去,不因破案而稍減。清交大學生看到飆車、看到有人被砍殺,卻看不到警方站到路口取締的積極作為,不滿情緒終於爆發,在網路上發起「一人一信救新竹」運動。

早在第一天得知有這項轉寄email的運動,桃竹喵就嗅到不尋常的味道,當天下午就曾經到分局當面提醒分局長,「盡快把學生找來,開個治安座談會好好滅火,不然火會燒到屁股!」果然不到兩天,這電子郵件就被轉寄上千封,湧進了總統府、行政院、警政署、新竹市政府等地。

警局見事態真的嚴重,才採納了喵的建議,在清交大、科學園區的轄區埔頂派出所舉行治安座談會,但為時已晚,上百學生聚在派出所裡,怒氣一發不可收拾。

會中分局長與偵查隊長盡力解釋破案績效如何如何,但全沒抓到學生望治心切的重點,學生們火力全開,沒給警察留任何面子。

會中偵查隊長更說錯話:「某某路到某某路不要走,飆車族很多」,當場被學生圍勦吐槽「要這麼多警察是幹什麼的,飆車族已經統治新竹了嗎?」「有路不能走,同學乾脆每晚集合下課,讓警察派出護送我們回家好了!」

怎麼會聽不懂呢?這麼簡單的道理,市民們只是希望見到飆車的人當場被警方攔下,不守交通規則的人會被開罰單。所謂破窗理論,當小小的未戴安全帽、闖紅燈、改裝車體等違規都逃不過警方法眼時,動輒聚眾打殺的飆車族還會存在嗎?

遲到總比不來好,在一人一信救新竹風波發酵後,警方總算將臨檢點排出來,在清交大交通要道的光復路前後,擺上臨檢點,從晚上十時到隔日凌晨四時,整整半年時間,制服警察在路口吹整夜的風,才逐漸壓制住飆車的歪風,動輒數十上百的飆車族不復見。

另外在市長的強力要求下,警方還安排了一次「抓飆車族」的表演,找來新竹市內四所國中、高中學生坐在後排,「觀賞」警方示範如何完美的逮飆仔。儘管在示範中,一個都沒被逃掉,但市長致詞時還是意有所指的打了「八十分」,一個嫌警察沒掌握到重點、表演不夠完美、又不好意思當場給大家難看的面子分數。

警察私下給我的說法,是幾年前才有個關西的警察,因為努力抓飆車族,讓一名青少年意外摔車變成植物人,家屬跟警方打官司,要求數百萬元的高價賠償。警察高層沒支持這名警察,把他推出來讓他自行面對司法訴訟,間接造成警察整體的士氣受到嚴重打擊。嚴打飆車?警員寧願消極一點,「被記過都比被告得脫褲子要好!」

警方不是沒有做事,依喵的看法,部分警察甚至可以算是相當積極勤勞的,為什麼仍會搞到灰頭土臉?關鍵除了上述的士氣因素,還有一項很典型的,是在於警方高層全然搞錯重點,只顧了破案,只顧了數字上的績效,卻沒把老百姓的感受放在心裡。

在媒體(尤其是桃竹喵小弟我)的不合作、市民與大學生的大反彈之下,後來幾次在東門派出所轄區的作法似乎有所轉變。警方幾次逮到整群的飆車青少年,不再默不吭聲,而是第一時間找來媒體,大張旗鼓的將這批青少年在警員戒護中,以幾近遊街的方式,眾目睽睽下步行押回派出所,讓市民們親眼見到警方強勢作為。

帶回派出所的這批惡少,當場罰站、罰半蹲。雖然體罰不見容於媒體,遊街方式不見容於所謂「主流」價值,但所有媒體都支持警方作為,沒有人針對這些「瑕疵」挑出來寫。

在桃竹喵調離新竹前,飆車風氣似被有效壓了下來,只剩下零星的飆仔偶爾現身,在眾人面前闖紅燈緬懷過去曾有的氣燄。有種說法是,飆仔怕被遊街的照片上報,會很丟臉,在這取締飆車的鋒頭下還是暫時避一避,免得出糗。

這些做法有沒有效?看起來確實是暫時壓住了。但若看倌們提問,喵看到目前,要說句持平的評語:「實在還是不能滿意,只能勉強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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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族新聞照片:

新竹飆車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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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飆車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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