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夜沒睡好,一早就爬起來吃早餐,然後八點出發上山去尋屍,原以為我會是第一個抵達現場的記者,沒想到壹週刊的攝影比我早一個小時到現場,心想慘了會不會漏掉什麼重要鏡頭?連忙打聽,幸好沒有,刑警及救難人員尋屍的任務有重大發展,在深達五百米深谷發現腐爛的屍體了,救難隊員說至少要花三個小時才能垂降將腐屍拉起。

先拍了一些鏡頭,電視台及其他平面記者也陸續上山採訪,由於未發現嫌犯在搜索現場,加上報社交代務必要拍到嫌犯照片,心想嫌犯可能在合歡派出所內,於是先轉往合歡派出所碰運氣,一踏進派出所看到剛認識的屏東刑警連忙打招呼,突然間發現一個男子坐在他旁邊看電視神情怪異,沉默不語,瞄了他一眼看到昨天在警車上拍到嫌犯遮臉的外套,很眼熟,直覺嫌犯就是這位。

 

 

 

 

於是趁著大夥聊天之際,拿著相機偷偷按了一下快門,拍下嫌犯這付德行!但因刑警跟記者聊天中這位男子眼神怪異,刑警見情況不對,要他上樓,私下我再求證證實剛拍到的就是嫌犯,總算完成任務。

 

 

 

接著又轉往尋屍現場,沒想到時間剛好,真的是來的早不如來的巧,大夥正忙著拉屍,忽然間,一股冷鋒從谷底升起,還起了濃霧,讓大家議論紛紛。

難道被害人顯靈,就要上岸了,這奇特的現象總共出現三次,連刑警都覺得地下有知有如神助,拉屍過程順利多了,趕在下午四點以前拉起,被害人屍首被救難人員用一布袋裝著。

屍首拉上後,警帶來嫌犯指認,沒想到嫌犯竟戴口罩帽子出現,讓記者怎麼都拍不到他臉部表情,只見他一見腐屍雙腿發軟跪地求前妻原諒,不斷說「對不起」!

這時報社電話又來了,邊接聽邊拍照,還邊交代有拍到嫌犯下跪嗎?有有有該有的都有,那你趕快下山傳照片吧,這時已經快五點了,我開著小T一路狂飆下山,途中報社不斷來電問案情,還要我在晚上七點以前將照片傳回去。我在山區下坡狂飆還要猛採煞車,忽然間閃過一個念頭,「幹!開這麼快,萬一墜落山谷,什麼都沒有了.............」

回過神後,我放慢速度,心想最近的傳稿地點就是天祥晶華,於是趕在七點前借了晶華的網路線,這一回基本設定沒問題了,終於把所有的照片全傳回報社,但任務還沒結束,報社要我寫一主一配稿,還說嫌犯露臉的的照片拍得不夠好,務必到地檢署再拍清楚一點的,我真的分身乏術了,趕緊找同事支援拍照。

我則是趕著下山回到市區發稿,眼看晚上八點了,開始寫稿,三十分鐘後陸續將稿子傳回報社,以為可以先去吃個飯,沒想到電話又來了,報社要我也去地檢署跟著另一名同事守著拍嫌犯,長官的理由是「兩個人去拍總比一個人拍來的好」。

 

 

只好摸著鼻子又趕往地檢署,但嫌犯的訊問進度緩慢,守到十一點多終於現身了,這回他戴著頭套出現,看起來就像一名恐怖份子,大家都沒拍到他的真面目,報社趕著印報,隔天報紙還是選用這一張「神情憔悴」照片。

我勒.....................早說嗎?想一想真有點浪費人力ㄟ,這時我已累的跟狗一樣,慘的是明天還要上班。

隔天攤開報紙,只有本報有嫌犯照片,壹週刊攝影還打電話虧我「上面要我問嫌犯在哪拍到的?我沒拍到被罵了」

這張讀者看似不起眼的照片,實際上可是記者拼了命換來的,我要告訴我的高中同學們,別每次看完水報日報後,才跟我討論花蓮有一則新聞「你知道嗎?」........

.我要說的是「同協那則是我寫的好嗎!」拼了命採訪回來的新聞,當你們看得很爽的時候,可要想一想我們工作很辛苦好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