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工作在藍心湄經紀人開的傳播公司上班當娛樂記者,蠟筆小嵐是我節目的主持人,節目在超視播出,才播半年就停了,跟朋友說我在超視上班,他們竟說「工作難找在超市賣菜也不錯拉!」

 

我勒,我真的超視上班耶,採訪過王菲、張惠妹、吳宗憲、胡瓜、楊林?瑞奇馬汀等等等大牌藝人,只是問的都是八卦不是問「王菲昨晚吃的幾隻蝦?」就是「阿妹報上寫的誹聞是真的嗎?」「瑞奇馬汀剛踏進台灣感覺如何?」等白痴問題。

 

娛樂記者薪水二萬初,養不活自己,連租屋生活費都要預借現金,但沒辦法工作難尋,節目停了轉到藍心湄吳宗憲主持的超級東西軍工作,沒想到第一次進棚錄影我要站在藝人後面拉布幕,被噴乾冰,錄完影還要搬道具,簡直被當成小弟使喚,心想「大學畢業跑來拉布幕」未免太沒出息,最後辭掉工作,到地方電視台磨練,一年後重回演藝圈在八大電視台工作,薪水高一點有三萬多,但每天要採訪生活消費還要提供娛樂新聞給SOS主持的娛樂百分百,自己配音自己剪接,一天最高要做十則新聞,白天上五星級飯店跟藝人吃飯聊天,晚上跟著藝人跑趴上PUB,這張跟張震坐在隔壁桌的照片就是證據!

演藝圈混了兩年多,薪水超低,靠預借現金過生活,每天還要問一些沒營養的八卦,這就是剛出道的娛樂記者的生活,每天超時工作,被製作人罵翻了,生病了還要趕帶子,最後跟一位女製作人大吵一架,離開五光十色的演藝圈。

 

現在看到藝人我不會問八卦,只會開心的比出YA!的手勢,因為現在我是社會記者,只管血腥色情暴力事件。紅衣男子是陶喆?不要再問我他是誰了?